2.21陷阱(2)
2.21陷阱(2) 问:“这么说,你和她是在你家里认识的。” 答:“是的。起先我也不熟悉这个晓芸。因为我晚上经常有应酬,回家时她早就走了。不过,我儿子很喜欢晓芸。有时家里人一起吃饭,儿子会提到她……一来二去,我也就开始对这个女孩注意起来。有一次,我回家比较早,见到了她,觉得她长得还蛮顺眼,脾气也不错,就和她聊了几句,并递给她一张自己的名片,向她吹嘘我开办网络借贷公司的事。” 问:“这么说,是你引诱她借贷的?” 答:“也不是。刚认识她的时候,也就是出于一种男人的虚荣心,想在小姑娘面前,显摆显摆自己呗。” 问:“那她是怎么陷进高利贷中的?” 答:“有一次,她主动给我打的电话,说是最近手头比较紧,想向我的公司借些钱,看我能不能通融一下。” 答:“我便问她什么事?她说打工挣得钱还债还差5000元,想先从我公司这借钱救个急。” 问:“那你是怎么处理的?” 答:“她第一次借钱,我是没有给她算利息的。心想,反正是在我家当小老师,就算给她个面子,拿自家的钱借给她吧。” 答:“半年后,她把借的钱全还给我了。还是蛮讲信用的。” 答:“可没多久,她又向我借钱了。这次,我也就没客气了。我告诉她,钱可以借,但要按照公司的规程办事,借款要算利息了,周利息百分之三十。期限超过一年,前一年度利息将计入次年本金计算复利……逾期超过3日的,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要收罚息……我办这个公司,不是为了学雷锋,而是想挣大钱的。我不可能老是无偿借钱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