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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六章 选择

    青春散场的离愁,就和少年初恋的青涩一样,尝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方晓是穿越党,前世经历过毕业,今生又和很多人是点头之交,所以整个毕业聚餐他都很冷静,没有被那种祭奠青春的狂热气氛感染,一直保持着克制,但其他人就不行了,不管是长袖善舞的刘诚杰,还是气质雅洁的许可,都有点上头的感觉,即使是沉稳内敛的乔雅丹,也喝了一些红酒,和同学聊起了不知所谓的话题。

    “老大,来!喝一杯,我还没跟你一起喝过酒呢。”

    方晓抬头,看蓝小溪脸红的好像苹果一样,于是指了指身边的空位置,示意她坐下。

    蓝小溪没坐,她弯下腰,用手上的玻璃杯和方晓面前的啤酒罐碰了碰,然后直起身,一饮而尽,喝光了里面的红酒。

    “干什么?我让你来是吃饭的,不是让你喝酒的。”

    “随便喝一点嘛,别人都在喝,连小可姐也喝了。”

    “她喝的少,你喝的多,一身酒气。”

    “难怪小可姐总是说老大你小气。”蓝小溪重重的坐在方晓旁边,指着几个拼酒拼的面红脖子粗的同学,笑着说道:“他们一边吵架一边喝酒,好有意思,等会肯定会哭,刚才阿琳就哭了。”

    方晓看了看她水润晶亮的眼睛,慢条斯理的说道:“喝酒可以增加身体里面的水分,从而让流泪不那么丢人。”

    “老大你说的好有哲理。”

    “哲理个毛,我这是改编的。”方晓用食指敲了敲桌子上的啤酒罐,问道:“你到底喝了多少酒?”

    “就几杯红酒吧?我不记得了。”蓝小溪用双手撑着下巴,笑嘻嘻的看他,说道:“老大你很能喝啊。怎么以前一直不喝酒?”

    她笑的有点呆滞,明显喝了不少,不过看说话还算流畅,似乎还没到醉的地步……

    “他们要毕业走人了,所以狂喝,你喝那么多酒干什么?”

    “我也觉着挺难过的……”蓝小溪轻轻晃着头。用力的眨了眨眼睛,然后说道:“那天演唱会结束的时候,感觉和他们现在差不多,好想哭,可是又哭不出来。”

    蓝小溪在破碎家庭长大,孤独感和依附感特别强,f&q刚成立的时候,她天天跟着许可跑来跑去,后来许可特别忙的时候。她就天天跟着同住在一起的麦洁心,麦洁心这两天回了松江,方晓觉得她一个人呆在家里很无聊,就特意把她叫过来参加毕业聚餐,好换换心情。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聚聚散散很平常的事,不要太纠结这种感觉,过几天就好了。”

    “说的轻巧。”蓝小溪低头嘟囔了一句。然后又抬头,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方晓。轻声说道:“老大,我很喜欢……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方晓微微一愣,然后笑了笑,说道:“我们还会经常见面的。”

    他抓着一罐啤酒,站起来去找刘诚杰,在离开之前。略一犹豫,然后伸手轻拍了一下蓝小溪顺滑的短,说道:“别再喝了,对身体不好。”

    ……

    蓝小溪醒过来之后,感觉口干舌燥。额头沉重,她哼哼了两声,然后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盏仿佛扇骨一样螺旋散开的吊灯,简洁又别致。

    我房间里的吊灯不是这样的……

    难道在酒店?

    这灯好像在哪里见过……

    蓝小溪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然后一骨碌的爬起来,游目四顾,无声的吐了口气。

    果然是小可姐家的客房卧室……

    再低头看了看,身上穿着一套柔软的丝质睡衣,这个也眼熟,当初陪小可姐一起在铜锣湾摸coco旗舰店里买的。

    昨晚老大让不要再喝了,可是自己觉得很高兴,就又喝了几杯,再后来……

    蓝小溪用手掌敲了敲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喝醉了之后干了什么,她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看了看,已经9点4o了。

    该死!

    跳下床,光着脚,蓝小溪像猫一样走到卧室门口,轻轻打开一条缝隙向外看,很巧的是,她一眼就看到了许可——许可正拿着一叠衣服,站在门口。

    “干什么?想偷跑?”

    “没,那个……”蓝小溪带着怯怯的笑容招呼道:“小可姐,早。”

    “早什么,都快1o点了。”许可走进卧室,打量了她一下,问道:“感觉怎么样,难不难受?”

    蓝小溪抓了抓头,尴尬而笑。

    “就知道傻笑,昨晚什么疯,喝那么多酒!”许可并不是唠叨的人,她把衣服丢在床上,说道:“要是难受就再睡一会,不难受就下来吃点东西。”

    “不难受,不难受。”

    “那先去洗个澡吧,盥洗室里有干净的毛巾和牙刷。”许可把手上的钥匙放在床头柜上,说道:“我刚才去了一趟你家,拿了套衣服过来,昨晚你吐得到处都是,那衣服没法穿了,我直接丢了。”

    蓝小溪呆了呆,问道:“昨晚我是怎么过来的?”

    “当然是我们扛着你过来的。”许可笑了笑,说道:“本来想把你送到医院去的,不过方晓说你还没到那个层次,只是睡着了,于是就把你丢在这里了。”

    “老大呢?”

    “去香江卫视录节目去了。”

    “我有没有吐到老大身上?”

    “你说呢?我可扛不动你。”

    蓝小溪懊恼,用双手敲额头。

    “别敲了,总之以后不准你再碰酒精,啤酒都不行。”许可催促她:“快去洗澡。”

    蓝小溪磨磨蹭蹭的对盥洗间走,走到一半,又回头问道:“小可姐,我这衣服是谁换的?”

    “我换的,我不仅把你洗刷干净。换了衣服,还陪你睡了一夜。”乔雅丹出现在门口,她拿着一杯冰镇西瓜汁,一边用吸管搅一边笑着说道:“小溪,我现你梦话挺多的。”

    蓝小溪微微张嘴,怔忪了片刻。然后双手抱头,逃进了盥洗室。

    “小溪昨晚说什么梦话?”

    “什么也没说,睡的跟小狗一样乖。”

    “那她怎么那样?”

    “因为她喜欢咱们家的男人,做贼心虚。”

    ……

    方晓在穿越之初,没有明确的事业规划,一会想做幕后大老板,一会想做台前大明星,心性不稳,飘忽不定。而在成立f&q的时候,他已经琢磨出了初步的战略方案,那就是最大化的利用脑海中的资源,吸引人气,聚焦媒体,把自己神化成一个标杆性人物,然后以自身的影响力为龙头,以互联网为爪牙。串联起“创作”“演唱”“行”“听众”四个环节,打造一条龙式的垄断娱乐集团。

    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创作”,只要控制住源头,剩下三个环节水到渠成,因此方晓当初答应参加《原创新人王》节目,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宣传,而是为了结交有创作能力的音乐人。毕竟脑海里记忆的音乐再多,终归有限,早晚有用完的一天,而且自家人清楚自家事,他玩乐器很有天赋。编曲也很有天赋,但真心没有什么创作天赋,再者说了,独木不成林,人多力量大,一群人干一件事总比一个人干要有前途的多。

    只不过方晓录了海选之后,就有些失望了,《原创新人王》做的很认真,投入也很大,不能说是个粗制滥造的节目,但也不能否认这个节目做的有些仓促,海选找来的原创歌曲质量参差不齐,音乐人也没有几个出彩的,有点特色的那几个,展潜力也很有限。

    策划孙瀚也跟方晓明说了,时间紧,任务急,节目组找来的这群音乐人,有的是各大城市酒吧里驻唱的职业或者半职业歌手,有的是圈内朋友介绍来的老江湖,基本上都是小有名气的人,选出来的歌曲也都是一两年之前就写好的旧歌,有的甚至在当地或者网络上流传很久了,只是没有机会出唱片而已。

    这样的话,也就不奇怪了,民间确实有高手,也确实有好歌,但是必须得深入的挖掘才行,像这种小有名气却不能出唱片的音乐人,就属于不上不下的层次,要知道传统唱片公司虽然落魄了,但毕竟是靠音乐吃饭的,看人看歌的眼光和对商业的嗅觉可不差,想从他们挑剩下的里面捡漏,得看运气。

    所谓熟读唐诗三百,不会吟诗也会吟,方晓虽然没什么原创能力,但鉴赏能力绝对不俗,因此在五月底录海选的时候,他转身的次数并不多,加上当时他虽然气势如虹,但还没有达到万人敬仰的地步,文人相轻是通病,即使知道他很有前途很有才华,很多老油条也看不上或者拉不下脸喊他这个还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叫导师,所以最终只收到了8名学员,而根据节目规定,每个导师要收12名学员,凑齐一张“专辑”——当然了,其他导师也都有缺员,毕竟复活赛是真人秀造话题、搞悬念的必备环节,哪能一开始就选齐了。

    虽然方晓对节目找来的学员比较失望,但对那些学员来说,能否入围关系就大了,因为像《麦霸赛》《最强音》等节目,都是稻香唱片主办的,学员一旦入围,就要和稻香签非常苛刻的长约,而《原创新人王》是香江卫视自制的节目,采用了开放的合作模式,学员只要能进入第二轮,可以自主选择去任何一家和节目有合作关系的唱片公司,相互竞争之下,合约会丰厚的多,展前景也会更好。

    节目组一共找来了11o多歌,上次海选5个导师一共收了49,这次再收11,需要重新听6o多歌,所以录起来耗时也挺长的,从早上9点开始录,一直录到下午4点多还没结束。

    “呀,终于找到我要的歌了。”白晓琪轻拍了一下按钮,转过高背椅,选中了一位自弹自唱的大学女生,说了几句很煽情的过场话。等导演示意休息片刻之后,她侧头问道:“方晓,你还少几歌?”

    “两。”

    “你的要求也忒高了。”

    “是的嘛!没有几个人能像你那么写歌,别太苛刻。”朱琴卿拿起赞助商提供的饮料,喝了一口,然后问道:“方晓。听说你当初是要来做学员的,做学员的话,打算唱哪歌,《男儿当自强》?”

    方晓笑而不语。

    隔最远的林竹君跳下高背椅,插口说道:“《被遗忘的时光》,只要一句,我就转身。”

    “我喜欢《爸妈谢谢你》,我觉得它写的好美。”白晓琪双手互握做祈祷状,问道:“方晓。这歌我可以翻唱吗?我想录成单曲,献给我的爸爸mama。”

    白晓琪是9o年代初红极一时的清纯玉女,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不过保养的很好,这种少女般的动作并不显得违和,反而有种成熟的风韵,方晓做了个请随意的手势,嘴上却说道:“晓琪姐可以和我的版权代理公司联系。”

    舒雁翔也踱到方晓这边来。饶有兴趣的说道:“你们都想差了,方晓未必会唱以前写好的歌。说不定他临场写歌唱,就像那无名歌一样。”

    “翔哥太高看我了,那天只是凑巧……”

    过了大概五分钟,等去方便的或者去抽烟的观众们都回来落座之后,在导演的指示下,几个导师坐上高背椅。继续挑选歌曲。

    “……

    什么时侯,这个社会充满了腐臭的味道

    什么时侯,这个世界到处是无聊的呻吟

    ……”

    方晓只听了个开头,就拍下了红色按钮,转过了高背椅。果然没错,这次出场的是孟芳菲和昨天那个纹身男的摇滚乐队——孟芳菲是电吉他,纹身男是贝斯手,乐队名字很怪异,叫做“傲亡乐队”。

    《原创新人王》最初只准个人参赛,不要团队,但后来为了拉方晓的f&q来参加,又允许团队来参赛,因为这档节目上头很重视,投入了不少钱,而主打原创音乐的真人秀没有先例可依,前途未卜,总导演田野明的压力极大,收视率要是不理想的话,不仅前途完蛋了,整个团队的编制都要被撤掉,当时方晓声名鹊起,备受关注,是一张王牌,所以宁可修改规则,也要拉住他。

    不过和节目有合作关系的几家唱片公司都私下打过招呼,尽量不要选团队,原因很简单,签一个人和签一群人,薪酬和培养成本相差很多,因此海选的时候,除了林竹君选中了一个二重唱之外,其余的,不管是乐队还是组合,全都挂了。

    方晓选歌一直很谨慎,这次这么快转身,让现场观众很惊讶,其他几个导师也很惊讶,用肢体语言和眼神表示不解,因为这歌不管是质量还是演唱,都不出色,更关键的是,这歌的歌词很激烈,还有粗口词,根本不适合上电视。

    当主唱唱完最后一句歌词之后,孟芳菲拎着吉他,来了一段so1o独奏,她的电吉他风格和蓝小溪完全不同,蓝小溪的so1o即使度再快,也很讲究旋律的走势和情绪的控制,而孟芳菲根本就不管旋律和情绪,乐声肆意而又狂躁,仿佛无数颗炮弹轰击大地,如同千万声闪电划破雨夜,有一种令人心悸却又歇斯底里的快感。

    难怪许可天天和她吵架,却仍然能忍她半年……

    难怪施丽琳和她有过节,却仍然愿意帮她说情……

    确实很有实力和天赋。

    舒雁翔隔着白晓琪,对方晓竖了竖拇指。so1o结束之后,孟芳菲向导师这边鞠了个躬,然后退了两步,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乐队主唱拿着麦克风,刚准备说话,方晓抬了抬手,说道:“我想先问一下,这歌是你们谁写的?”

    “是我们集体创作的。”

    “词曲都是集体创作的?”方晓不信,追问道:“即使是集体创作,也有个主笔的人,能告诉我是谁吗?”

    主唱一头长,皮肤偏黑,看不出来多大年纪,他回头看了看,然后带着些许笑意说道:“词曲都是我写的。”

    方晓哦了一声,又说道:“刚才你们唱的这歌叫《痛苦》,对吧?其实我还听过你们另外一歌,叫做《不不不》,那歌是谁写的?”

    主唱闻言一愣,孟芳菲在他后面指了指纹身男,说道:“是海鲜写的。”

    “海鲜?这名字有意思。”舒雁翔笑着调节气氛,问道:“是本名还是外号?”

    纹身男瓮声瓮气的回答道:“是本名。”

    几个导师都笑了起来,笑过之后,方晓举了一下手,说道:“其实这《痛苦》非常的平庸,旋律很老套,即使放在上世纪9o年代,也没有什么新意,歌词很空洞,社会不公,痛苦,金钱万恶,痛苦,制度**,痛苦……你到底在痛苦什么?音乐不是喊口号,摇滚更不是,而且你唱的时候没有力量感,高音吼的越高,音乐就越空,好像纸糊的假人,不真实。”

    乐队成员闻言面面相觑,有些不知所措,刚才被激烈的乐声催动,high起来的观众更是愕然,导演则精神大振,指挥摄影机抓拍各种表情。

    “我转身,是因为我觉得你们的贝斯手和吉他手很有才华,就这么被埋没了很可惜。”方晓看了看孟芳菲,说道:“你们如果愿意把《痛苦》改成《不不不》,我现在就能保证你们进前六,如果坚持用这《痛苦》,下一轮1oo%出局。”

    主唱显然被方晓毫不留情面的点评搞蒙了,站在那呆,孟芳菲上前取代了他,说道:“那歌我们没有排练过。”

    “没事,只要你们同意改就行,下一轮还早,有时间练。”

    方晓如此推崇一未曾演唱过的歌,乐队得了名气,节目多了悬念,观众有了谈资,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主唱却突然说道:“我们不改!就唱《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