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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标准的一些说明(必读)

    在书评区看见“忘*却”书友对工资标准有疑问,因账号被禁言一个月,只能开单章加以明。

    诚然,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国内工资标准几乎一成不变,但有几个前提需要注意:

    一,不能拿内地工资标准去衡量特区,在本书二十九章就已明,数十万高学历青年涌入特区,造成物价飞涨,消费水平几乎跟今天的内地二三线城市持平。加之紧邻香港,本地人几乎家家都有海外关系,生活条件不是内地普通人所能比拟,这一点亲爱的老宝安们应该深有感触。

    政府部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工资不高,算上特区补贴也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准,但他们有计划内供应的一切,拿着本儿就可以用很少的钱买到足够生活所需的东西。同时,几乎所有单位都搞三产、开公司,在双轨制前提下为单位人员提供隐性福利。

    独资企业不同于合资,更不同于国企和集体企业,进独资企业就等于下海,就等于放弃国家提供的一切福利,什么东西都要议价买,工资标准自然水涨船高。也正是在这个前提下,特区政府才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险制度,因为要考虑到一个养老的问题。

    综上所述,企业高管拿五百六根本不算多,如果像上海那些大城市一样拿两三百,在特区根本无法生活。

    至于“忘*却”所的几十块一个月,那是城市的工资水平,不能代表大城市。有兴趣可以百度下杨百万的发家史,他辞职前的工资已经两百多,而且不是什么领导干部。

    二,林荟娴的工资从五百二涨到一万多港币,这是一个同工同酬的问题。八八年的香港,白领工资都在两万港币以上,就算国内单位驻外也一样涨工资,也就是书中所的驻外补贴。

    老寒承认这是一本白文,但毋庸置疑老寒对合理性和逻辑性的追求,一是仔细推敲,尽可能使之合理;二来老寒虽然是个起点的粉嫩新人,但实际年龄并不年轻,经历过那个时代,而且就是在特区长大的。

    “忘*却”书友提出疑问是好事,老寒并没有感觉哪里不对,甚至感到欣慰,因为至少这本书有人看,看得很认真,要不也不会有这个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诸位大大的鼓励和批评,老寒一定会再接再厉,让这本不那么白的白文走得更远。

    此致,

    敬礼

    爱你们的老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