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歌曲震人心
看着舞台上表现越来越稳健的乐队成员,站在下面的于文乐也显得长长松了口气。·同样观看五人演的李文杰,对于雷鸣等人的默契挥,同样显得很满意。 尽管今天文化节的摇滚乐队不少,可‘天高地厚’在雷鸣稳定的演唱之下,依旧令广场的年青人觉得越听越有滋味。音乐结束,知道这是好歌的年青人给予掌声肯定。 听着广场上响起的热烈掌声,刚刚从演唱中回过神的雷鸣,也觉得内心有股子热血窜出来。为了这片掌声,他等待了十年,人生最好的岁月,都浪费在追梦的十年里。 只是雷鸣很清楚,他是一个幸运儿,能得到于文乐的赏识,能得到许袍这些摇滚前辈的栽培。若是他没有这份追梦十年的恒心,只怕也不会有今天出道的机会。 那怕内心有些激动,雷鸣还是保持镇定的道:“谢谢!今天是我们越乐队的出道舞台,接下来的两歌曲,同样是我们乐队的出道歌曲。 若是大家觉得好听,今夜零点可以到国内任何一家音乐下载网站倾听。虽然我们乐队成员的年龄都不小,但我们都坚信摇滚不死!下一‘那一年’送给大家!” 摇滚不死! 这四个字,也是于文乐有次无意说出的。只是这四个字,却令雷鸣觉得非常正确。只要炎黄还有人喜欢摇滚音乐,他们这些摇滚歌手,就会摇滚而奋斗终生。 在说出下一曲的时候,雷鸣同样来到鼓手身边,拿起一把电吉他。同时,将一个话筒架放在舞台之上。看到这一幕,不少年青人也知道,这是一以吉他为主旋律的歌曲。 有先前稍显沧桑的‘天高地厚’做引,对于雷鸣接下来演唱的歌曲,不少年青人同样充满期待。而站在台下的于文乐知道。这歌其实才是雷鸣最喜欢的。 一直准备妥当,雷鸣稍显低沉的声音道:“我叫雷鸣,在签约新锐音乐文化前,我是一个在江南酒吧驻唱的歌手。·为了成为摇滚歌手。我坚持了十年。 直到今年,我遇到了我生命中的贵人,也听到一真正能令我感动落泪的歌曲。这‘那一年’送给心存理想,依旧走在追梦路上的所有人。谢谢!” 对于雷鸣在这个时候,公开自己出道前的经历。不少人都觉得有些意外。可在于文乐看来,这种事情早晚都会被媒体报道出来的。 只是对雷鸣将自己形容成‘贵人’,于文乐多少还是明白,这是一个感恩的人。或许正是雷鸣这种重情重义,才会让于文乐觉得,将其捧上如今的正式舞台吧! 随着这番话说完,乐队的吉他手跟雷鸣,开始弹奏手中的吉他。欢快富有节奏的音乐,令不少年青人觉得,这歌的旋律节奏。令人有种情不自禁摇滚的魔力。 ‘那一年你正年轻 总觉得明天肯定会很美 那理想世界就象一道光芒 在你心里闪耀着 怎能就让这不停燃烧的心 就这样耗尽消失在平庸里 你决定上路就离开这城市 离开你深爱多年的姑娘’ 一边弹奏电吉他,一边对着话筒演唱的雷鸣,似乎真的全身心投入歌曲的演唱之中。依旧充满沧桑低沉的声音,令不少看到歌曲的年青人,也安静的倾听这歌带给他们的感受。 只是相比现场大多都还在求学的年青人,不少已经步入社会的人,听到这歌的时候,似乎也勾起他们对刚工作是,那种现实与理想的残酷碰撞。 那怕一直没离开,陪着李文杰站在通道口的陈牧。看着舞台上演唱的雷鸣。突然产生一丝羡慕之色,他知道雷鸣虽然是新人,却比他幸运多了。 一出道,便有这样好的作品。只要宣传得当。相信越乐队成名的度,会乎很多人的想象。而雷鸣这些人乐队成员的摇滚水平,他同样觉得很专业。 不知何时,在舞台下面倾听的年青人,不约而同般将双手举过头顶。有节奏般,跟着吉他的节奏摇摆着。这一幕。令很快后台的歌手,同样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越乐队是个新人组合。只演唱了一歌之后,便能得到这些年青人如此应援,确实有些令人惊讶。可他们必须承认,这两歌都很优秀。 一出道,就有这样优秀的歌曲,确实会让他们少走很多弯路。只是有关注作词作曲的,或者同样渴望能有一好歌的歌手,都记下了‘乐少’这个作词作曲人。 ‘你走在这繁华的街上 在寻找你该去的方向 你走在这繁华的街上 再寻找你曾拥有的力量’ 尽管这‘那一年’没有先前‘天高地厚’那样令人血气上涌的高音,可这歌的旋律,配合雷鸣老道的演唱功底,依旧获得一众年青人的喜爱。 没等雷鸣致谢,下面的年青人再次给予热烈的掌声,大声道:“再来一!再来一!” 听着舞台响起的声音,那怕两歌唱下来,多少显得有些气喘的雷鸣,同样觉得很高兴。有这样的应援现场,相信他们的出道舞台,也应该算是成功了吧! 稍稍缓了缓气,雷鸣笑着道:“谢谢大家先前的声援!接下来这歌,虽然不是摇滚风格的歌曲,但我相信大家一样会喜欢上这歌的。 当初我听到这歌的时候,现很多人跟我一样,有些情不自禁回忆起自己年青时,追过的梦想,爱过的女孩。等回头才现,我们已经错过很多本应珍惜的东西。 这歌,对于现场很多正值年青的歌迷而言,或许还体会不到歌中所蕴含的道理。但这歌对于我们越乐队每个人而言,或许是最贴切不过了。一‘老男孩’献给大家!” 从这歌名听上去,不少年青人都知道又是一原创。一个新人乐队,在今天这样的舞台,同时演唱三原创歌曲,在文化节举办的几期里,还真是次。 而这个时候,雷鸣将电吉他,又换成了一把木吉他。看着这把略显陈旧的吉他,雷鸣略显怀念般道:“这把吉他,是我学唱歌买的第一把吉他,陪了我已经十三年了。”
对于雷鸣说出的话,不少现场的年青人也觉得,这个雷鸣看上去虽然有点略显沧桑。可单从身高还有长相去看,雷鸣还是蛮帅气的。 同样待在下方观看的于文乐,对于雷鸣今天现场的挥,还是显得很满意。通过刚才两歌,于文乐基本可以肯定,节目转播之后,越乐队不会再籍籍无名了。 而他相信,从网上搜索这三歌的歌迷,总能在三歌中,找到一真正他们所喜爱的。虽说‘老男孩’有点流行风格,可谁规定摇滚歌手不能唱流行歌曲呢? 对于雷鸣这种非院校出来的草根歌手,在酒吧驻唱的时候,他们是什么歌红唱什么歌。演唱这种流行风格的歌曲,他们同样也是没有问题的。 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中,依旧跟雷鸣做配合的吉他手孙喜,对于今天他们的出道演出也觉得非常满意。至少他知道,先前雷鸣的挥,比在公司排练表现的更出色。 做为乐队的吉他手,孙喜同样清楚,未来乐队的核心是雷鸣。只要雷鸣成名,他们也会获得一定的知名度。而今天,他能获得的镜头,无疑也是最多的。 相比鼓手秦文成他们,更多都是摆在舞台后面,他无疑是站在离雷鸣最近的位置。有镜头录制雷鸣的时候,他同样也能在镜头上露脸。这种感觉,同样令他觉得兴奋! 事实上,如果要让乐队五个人,选一他们最喜爱的歌曲。或许‘老男孩’这歌,得票会最高。在追寻摇滚梦这条路上,他们每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在这种情况下,弹奏‘老男孩’的曲子时,孙喜同样显得很卖力。而雷鸣时尔低沉,时尔高亢的声音,将这‘老男孩’演唱的依旧打动人心。 如果说这歌,现场歌迷第一次倾听,多少只是觉得有些感人,甚至带给他们一些思考,让他们能安静下来,开始思考歌曲传达出的一些意义。 那么此刻的后台,不少同样出道却始终名气不显的摇滚乐队,却觉得这歌唱的就是他们。不少人倾听这歌的时候,竟然有些不由自主的落下眼泪。 看到这些喜欢的摇滚前辈,竟然也会感动落泪。不少受邀的高校摇滚乐队,都觉得不可思议。但他们也知道,这种歌或许适合有些社会阅历的人倾听。 那怕有些自傲的学生,觉得越乐队名不符实。明明是摇滚乐队,偏偏唱什么流行歌曲。可他们必须承认,先前演唱两摇滚歌曲的雷鸣,实力已经足以秒杀他们。 至少在演唱歌曲的质量上,他们都知道被越乐队甩出一条街。甚至有不少人,都觉得是不是可以联系这个歌曲创作人,让他帮自己的乐队写歌呢! 这年头,摇滚乐队想出名,除了需要强的唱功之外,更需要能打听人心的好歌。没有好歌,再有实力也红不了。这便是歌手,如此尊敬音乐创作人的原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