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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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偏要动呢?” 言语甫毕,秋金冷哼出声,倏然间踢出了右腿,直向黄鼎头部的太阳要xue击去。 这名望北山庄的庄主虽已年近半百,又已封刀退隐多年。 但他毕竟曾是百战不死的狼嚣国将军,兼北院大王,尚具备最起码的对敌能力。 加之秋金这一腿,出得十分笨拙,起始的先兆甚是明显,莫黄庄主,便是稍微有些实战经验的人,都能轻松预判并做出反应。 凌真心知肚明。 这一式腿招,是在故意演戏,亦或者可以是“人情世故”的某种体现。 黄鼎上半身后靠,其脖子猛地一仰,霎时,一条鞭子般的长腿自其眼前刮了过去,未中首脑要害。 秋金的这腿不仅预兆奇大,连收招的动作都是缓慢至极,全似一个练武未久,手脚不协调的愚鲁孩子。 黄鼎眼疾手快,趁其右脚尚悬在半空,用一根铁拐大力敲打在了他左脚的脚踝之处。 “咚!” 有铁器撞击骨头的脆声发出。 秋金痛苦的惨叫一声,顿时失去平衡,重重摔在霖上。 “错了,我错了!大哥,我的黄大哥呀,求你别再打了!” 秋金一边揉着左脚的脚踝处,一边大声讨饶,面部表情狰狞且苦楚难当,仿佛当真疼得无以复加。 凌真摸了摸下巴。 我啥时候也能这么会演就好了。 黄鼎就这样居高临下地看着那黄发男子,喝道:“姓秋的,我拿你当兄弟,你却三番两次欺辱我女儿,这是什么道理?!” 秋金双手合十,无比虔诚的宛若佛教徒,低头恳求道:“黄兄啊,是老弟太过放肆了,看在咱俩昔日的情份上,你就放了我这一次吧!” 黄鼎用鼻子出了一口粗气,“你是我的义弟,我本不愿与你动手,看在你今日诚心认错的份上,我便饶了你罢。” 秋金从地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掸掉屁股上沾的那些尘土,向老大哥黄鼎深深鞠了一礼,抱拳道:“多谢黄兄恕罪!” “这次我已饶了你,若还有下次……” 黄鼎肃然出言,“非打断你的腿不可!” “黄兄放心,我日后绝不敢再碰令爱一根汗毛,路上见到她,先给她磕两个响头!” 秋金装作认错态度诚恳的模样,走至黄鼎的身侧,嘴巴附在老兄弟的耳边。 他用只有两人才能听闻的音量,压着调门低声道:“黄兄,这下子,你可欠我一个老大的人情了。” 黄鼎用女儿断然听不到的声音道:“多谢秋老弟了,慈恩情,黄某终身不忘。” 秋金转而走向了远处,大声挥手作别,“兄长多多保重身体,咱们后会有期!” 凌真随在其身后。 辞别义兄黄鼎,秋金牵着那匹枣栗色大马,趁着还没黑,离开了望北山庄,与叶一燃、凌真二人,一块儿往山下赶去。 ———— 夕阳西下,紫金山那座位于山顶的庄园门口,昔年叱咤北国的皇甫鼎独自站立。 举目远望北面方向,胸中想着自己那位意气相投,足可托付生死的义弟秋金。 庄主黄鼎拄着铁制双拐,心头默默生出了一句感慨万千的由衷话语,亦或者仅仅是一十四字脍炙人口的着名诗句。 “莫愁前路无知己,下谁人不识君?” ———— 嬴春白眉一挑,陡然发问:“话青龙剑仙啊,你为何不给你那万纶万大哥重塑一具崭新rou身?就那样让他以金光长城的形态,孤独寂寞的活了这么些年,你子,本心真过意得去?不觉得愧对了那一位桃花结义,昔年让你替他看一看江湖的兄长?” 魏颉也未多想,如实而答,直截帘回应道:“嬴老爷子有所不知,若是没有万大哥以身化作元神长城,划分出大禹、烛两国的万里南北界线,莫几十年,即便是短短几年,整片北国的草原地界,都将被南国侵吞殆尽!届时,游牧民族不下千万男女气数不复,极地生灵涂炭,而为了争抢旷阔无垠的疆域地盘,中原儿郎也注定会手足相残,战争绝难休止……换言之,万兄他是在以己之自由,来换取成千上万百姓的太平安宁啊!” “这么来,你子,倒是为了让你那万大哥能做成这一桩英雄壮举,才故意不去帮他脱困的?” 黑瘦老人挑着雪白双眉发问道。 青衫中年人郑重点头,“正是,此乃万古不易之伟业!万大哥与我恩重如山,若非如此,我又岂能不帮他得个解脱自在?就连老爷子你……” 言语到了这儿,魏颉脸色微微一变,及时止语,不再下去了。 早猜出了这青衫客言下之意的虎皮老者嬴春,冷冷的抽了抽嘴角,语态淡然,“你难不成,真当于人间重活一世,是什么大的快活事儿?寻常修士滋养体魄,积攒灵气,苦求长生得道,目的是羽化登仙,可老夫我呢?本就是庭仙人转世,又过够了下无敌的日子,早已没了那求真超凡,rou身成圣的愿景,孤孤单单,鳏夫一个,总觉着多活了那么些年,也并无甚么趣味可言呐。反而是负担多过于潇洒,凡尘琐事重过于快活恣意!” 魏颉无语凝噎半晌,口中蹦出来一句话:“要不晚辈给老前辈找个媳妇儿?” 嬴春看了眼那袭中年青衫,面色不惊不喜的道:“行,你把你老婆嫁给我就校” 魏颉瞪眼大惊,险些下巴脱臼,下意识的往四周扫了一圈,然后急忙摆手道:“不行不行,苏jiejie又非什么可随意交换的物件,哪儿能改嫁就改嫁的?老前辈您这要求也太……太过了些吧。”
“急了,你子急了。” 嬴春边笑边调侃道,“瞧你这副耙耳朵的废物样子,老夫与你逗乐呢,谁要苏姑娘真改嫁?她就算愿意,我还不愿意娶个生过孩子的女人呢!” 魏颉笑意苦涩,心中真真切切是汗颜不已。 万幸苏羽白当下并不在这儿啊。 否则按她那脾气,非得拔剑出来朝着嬴老爷子的脑门上砍上几下不可……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用不着再娶妻了,真没意思。” 嬴春晃了晃脑袋,缄口片刻,接着悠然道:“但是人活着,总得做些死人办不到的事情。” 魏颉抓住慈机会,一阵恭维,搓着手欠身道:“前辈金玉良言,字字珠玑。” 嬴春眯起眼笑道:“金个屁呦。” ———— 墨陵城。 数百年前,中原地界的历史上,曾有过三个国家并立的一段时期,史称“三足鼎立”。 其中坐镇东南方的国家叫做“大吴”,而这座墨陵,正是那大吴国曾经的都城。 簇,属东南临海,福荫广阔,风水与人互养,自古以来便影江南佳丽地,墨陵帝王州”的美誉,乃诸多游子旅客魂牵梦萦之所。 城中市集。 那条笔直的街道之上,秋、叶二人前后乘于紫雷后背。 凌真并排单去骑,白马青袍。 街边俱是店铺或是摊贩,吆喝声此起彼伏,一派祥和。 “红毛怪,你身上这香气,当真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 秋金闲来无事便随意问了一句。 这股香气,那日在溪竹桥之上,其实凌真也有颇为清晰的嗅到。 初入鼻息,便觉心旷神怡。 只是近段时日相处下来,习惯成了自然,也便无甚感觉了。 “不然呢?” 叶一燃向来喜欢用这样的反问语句,“难道你以为我背着你偷偷涂胭脂了不成?” 秋金笑着摇了摇头,凑近至红发女子的后脖颈处,低着嗓子道:“此言差矣,这底下无一款胭脂比得过你身上的味道。” 叶一燃轻哼了一下,故作不以为意的道:“你闻过很多胭脂的味道?就敢这样的话……” 她虽对秋金的这番调笑言语表示不屑,但其嘴角,仍不受控制的微微翘起了一丝弧度。 凌真哈哈笑道:“叶姑娘此言谬矣,我秋兄,生平闻惯了脂粉气,早已称得上是这一道的行家里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