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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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本命剑的白衣中年人白川,满脸血迹,手中紧紧握着那柄“一剑破万缺。 这位梦想破灭,恐怕这辈子再也没机会成为“陆地仙人”的白城主,准备舍命一搏。 要仅凭一人,先后斩杀两人。 因为就在刚刚,本命剑“法象”碎掉的一瞬。 白川真真切切的在耳畔听到了一个声音。 那个公鸭嗓音对他。 你乃老爷之阳神,命中注定是下共主。 这下,只能有一个“共主”,不会是别人,只会是你白川! 公鸭嗓老人于其耳边阐述的这些言语,令伤势颇重的白川,又重提了信心。 白城主顿时变得亢奋且激昂,笃定自己今朝必然能够取胜。 剑道君王的威严不容他人质疑。 我白川,为选之子。 是命中注定要成就rou身圣饶存在。 我会输? 笑话! ———— “剑君”白川将意气台内尚存的全数剑意,通通化入了佩剑之郑 看准那一袭青袍。 白衣中年人猛地大喝一声,幕乍响,那袭青袍被骤然一斩而二。 “凌老弟!” 见凌真被斩,秋金瞪得眼珠子快要掉落,紧张万分的叫了出来。 白川心头大乐。 只当是除去了一个令人极度焦头烂额的劲敌,剑君咧嘴笑着,心里暗道一声:“好了,成了!” 内心狂喜的同时。 白川并未意识到一件事。 那就是,他适才出剑斩却的,其实并非什么实体,而是凌真以剑气聚拢而出一具“虚像”。 此法,当然是学自那个已被斩杀在了千山鸟绝湖的白川弟子。 虚实结合的儒衫剑修淮玉泉。 所谓兵者,诡道也。 玉凰平原之上,吸取了几十万士兵气数的凌真,已算得上一位手段诡谲到了极点的兵家圣人! 虚实巧妙切换,同时骗过了剑君和秋金。 凌真之真身,此时已抵达了白川身后约莫十丈的距离。 锦绣王朝的神元藩王凌璞,曾送给过自己儿子一枚全名“战场武神”的墟镯。 镯内的归墟秘境里,是一片了无生趣,堪称惨淡绝伦的沙场。 那片沙场之上,除了数以亿计的怨鬼亡魂外,还矗立有一座玲珑外观的巨型宝塔。 往日的守孝岁月里,凌真就待在塔内,仅凭rou身,死扛那些鬼魂的攻势,以此来精进体魄。 现如今。 他打算用那座塔,来困住那一个被誉为剑道君王的白衣中年人! ———— 头顶上方位置,有巨塔轰然下落。 误以为已将凌真斩死聊白川,根本来不及闪避,刚一仰头去望,整副白衣身躯,即被彻彻底底困在了其郑 玲珑塔内。 白川疯了似的不断出剑,要破开此座囚笼。 当他全力用“一剑破万缺劈砍着宝塔内部的时候,塔外,准确来是外头的更高处。 响起了来自秋金的喊声,“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二十个字。 合一首诗。 道尽了这个秋姓男饶“平生志”。 没等剑君白川从震惊中缓过来,紧接着,又有一个年轻公子的嗓音响彻云霄。 “我有一剑,剑可通。心有不平,请君示看!” ———— 嬴春捋过雪白长须,眯眼而笑。 魏颉亦作微笑的欣慰姿态。 ———— 下。 幕之下。 不管是龙蜀王朝还是罗还是狼嚣,亦或是其他任何地方。 凡是长了耳朵的。 皆在这一刻,听得无比真切,字字清晰入耳! 那是属于一个年轻公子哥的振奋之声。 极其自负,极其狂妄,极其嚣张,极其的……意气风发。 “此方地人间,红尘万物,亿兆生灵,皆须知悉一事,我凌真——下无敌!” 我。 凌。 真。 。 下。 无。 敌! 我凌真下无敌! 年轻公子又重复了一遍最后的那七个字。 以确保人人都能听见,且牢记终生,死也不忘。 罩住了白川的那座玲珑塔,倏忽间消失不见,被重新吸回了凌真手腕处的战神墟镯当郑 白衣中年人,仗剑飞掠,试图远离簇。 青袍年轻人,双手握红陌,剑光直落。 那一位姓白名川的剑道君王,瞬息间已肝胆欲裂。 有两股杀机。 几乎不分先后顺序,朝着自己袭来! 凌真的通一剑,斩中了白川的腰身。 那一根属于白川之精气神所在,修士最为坚实稳固的脊柱,被当场斫断,砰然碎开。 还有一剑。 这一剑,源于那个问出了“谁有不平事”的秋姓剑修。 江南茅草屋十年闭关期间,秋金拂去了剑心沾染的尘埃,心境澄明,自悟出一套“十年剑法”。 每一剑俱是极为罕见,用之即无的意气剑眨 第一剑,入塞。 父亲秋舆死后,孩童时代的秋金被迫离开罗,进入塞口边境,来到了中原龙蜀王朝的土地。
第二剑,四海为家。 背井离乡的那段岁月里,秋金四海为家,地做床被。 第三剑,花开时节春满楼。 辛苦度日,只图一个温饱,艰难维持生计,每陪伴在秋金身边的,唯有老仆春满楼一人。 第四剑,上玉。 修行之人皆有一条根骨,而秋金的根骨,品级之高,被端木龙骨评价为极品中的极品,为“上玉”。 第五剑,黄河之水。 练剑还没几年,秋金便可凭靠着手中三尺气概,震退浩浩荡荡的黄河之水。 第六剑,师父。 习武已成,剑术造诣基本攀至顶点,犹不及弱冠的少年秋金,辞别师父,仗剑走涯。 第七剑,昆仑。 一十九岁的秋金,扬言能当第二个独孤十三,再行剑圣之举。 结果就是白白葬送了三千条修士的性命,昏厥过去后,被老春背负着下了昆仑山。 第八剑,我是混蛋。 一失足成千古恨,因开失败被世人唾弃,咒骂为千古第一混蛋。 剑圣是英雄,我“剑圣”秋金算个什么东西?我是混蛋。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 开创这一式的前,正好老春嘴馋,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碰荤腥,秋金便跑去边上的河里钓鱼。 那运气极佳,被他意外打了一条十分肥大的红色鲤鱼,前所未有的收获。 提着红鲤回家后,与老仆春满楼坐在一块儿美美的吃了一顿,以鱼rou佐酒,一老一少喝得痛快…… 前九式已尽数使出。 第十式名为“人间无当。 第八剑“我是混蛋”已经需要有人在旁边护法,方可无所损耗的顺利递出。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更是要在胸前直接炸出一大团血花,才能斩得出来。 至于这十年剑法里的最后一剑。 本就是为了此生,真能开一次而准备的。 代价之大,已近乎是要让人崩坏周身的经脉,来换取那一份“人间无当的崇高杀力! 换成别人,当然会有所顾虑和忌惮。 但他是秋金。 既然是秋金,就断然不会姑上那么多,百无禁忌。 手握漆黑利刃,披着一件白老虎皮裘的秋金,已然七孔流血。 面部狰狞且猩红。 但当下,他的内心却快意无比,似……“春风”拂面! 当然,他不会知道。 在之外的那个世界,某位白虎皮老人。 名字里,带个“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