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冰与火之血狼春晓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五章 詹姆

第二十五章 詹姆

    第二十五章詹姆

    冰冷的薄雾在脸上凝结,给脸染了一层水汽,但他浑身燥热,烦闷无比。

    他竟要在这里被狼女的部队追击。

    他感觉到一丝疲惫和羞怒,断肢蠢蠢欲动,不断抽痛,他的金手已经不知道丢在了什么地方。黄金打造的断肢,祖母绿宝石镶嵌的指甲……果然是中看不中用的垃圾玩意。

    也好,真正的战士不需要假手。我应该装个钩子,一个可以杀人的钩子。草他么的,起码要个可以拉住缰绳的玩意。

    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又败了一场。该死的史塔克,北境这个样了,还要南下,你们想在河间地安家么?那可好,以后就是邻居了,狮子和狼,我们可以打一千年。

    败仗发生得太快了,一路上他在不断思考战败的场景。

    北境骑兵席卷而来之前,他们的防御号角便已吹响,传遍整个军队,他自己也骑着荣耀大声呼喊,在军阵之中布防。但成果令人绝望,狂飙的北境骑兵瞬间就撕碎了这帮乌合之众的密集防御阵型,他们还没正式接兵便要宣告战败。

    他努力向全军大喊,“布防”“布防”,但已无人听他的命令,步兵四处奔逃,一些雇佣骑士也在乱军之中溜之大吉。

    他想返回冲杀,拉着荣耀逆流而上,但荣耀一侧的缰绳被金手弄丢,失去骑手的cao控,它开始凭着本能顺着步兵奔逃的方向狂奔,他要么丢掉剑,捡起缰绳,回去战斗,要么拿着剑坐在马背上逃跑。黄金右手也许就是那个时候掉落马下的。

    草他么的,狗屁玩意。

    当他终于决定丢下剑,返回战斗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侍从小个子卢和侍从乔斯敏派克顿以及肯洛斯爵士,他们都聚到了他的身边。当他准备策动战马欲对北地骑兵发起冲杀的时候,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把剑丢了。

    他承认,人生中从没有这么悔恨和遗憾过,诸神竟不给一个断手的人在战马上冲杀的机会。

    他记得这个时候回头看了自己的大军。北方的骑兵迅速撕碎前方军阵,而后左右突破,他看到代表王国的大旗在大军中倒下。他没有看到代表自己的白色御林铁卫旗,也许它更早就倒下了。

    “大人,事已不可为,快撤吧!”肯洛斯爵士这个时候大声对他说。

    他好歹没有说逃。哦,我忘了,要砍死他,我还得下马捡剑。

    两个侍从,此时都紧张地看着他,詹姆觉得,如果他愿意手无寸铁地冲入敌军,他们两个也会同样随着他冲入军阵。

    “大人,快走吧!”肯洛斯爵士再次催促。

    “绝不!”詹姆记得自己对他怒斥,“今天我就要战死在这里!”他觉得剑在侍从手里比在他手里有用,所以,宁愿这样坐在马上看着惨不忍睹的战斗。

    两个侍从闻言,都抽出了剑。他们看起来紧张,但似乎已经下定决心,与自己追随的骑士一起死亡。詹姆稍感欣慰。他已不知道自己身边来来回回走过多少侍从了,他吝啬于册封自己身边的侍从为骑士,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侍从能获得他的承认。他是被七国传奇的拂晓剑神亚瑟戴恩所亲手册封的骑士,想要他认可,难着呢。

    这两个或许要考虑考虑,起码他们有勇气。不,一个弑君者最好不要册封骑士。

    “爵士!这是绝对意外的遭遇战,谁能知道奔流城的溃败,谁能知道赫伦堡那样的雄城说丢就丢?情报也不及时,这是前线人员和君临的人无能,与您没有关系啊。”他的大喊,打断了詹姆的浮想,“您若是死了,才是给铁王座丢脸,您要是死了,铁王座要靠谁?”他的声音压破了呼喊声,周围围着他的骑士都在等他发话。

    我怕丢脸?一个弑君者怕丢脸?

    他想大骂。但他咬紧的牙关没有让他把话吐出来。

    铁王座,铁王座!铁王座有无数可以依靠的人,每个都好过一个弑君者,他想。

    他转眼再看了前方的战场,看到了伊林佩恩在战马上,发出了呜呜的大喊声,他耍着大剑将几名北方骑士砍落马下,但转眼间人头被他后面的北方骑士砍下。鲜血在马上像喷泉一样涌起。

    草他么的,我竟然要羡慕你了么?

    “爵士,快走吧!”他再次大喊,“想想王太后,您是她唯一的亲人啊!只要您还活着,就一定能重整旗鼓,打败敌人,死了就什么希望也没了!”

    这句话起到了作用。

    瑟曦。名字从心底刚一浮现,就带走了他的所有的决心,他就是这个时候颓然决定撤退,或是逃跑,随你怎么看待这个决定。

    当他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看到两个侍从迅速将剑插回剑鞘。

    他们心里是高兴这个决定吧?

    他们顺着国王大道一路狂奔。而后身旁其他数十骑兵开始紧紧跟随撤退,包括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

    看到佛列蒙爵士也在逃跑之列,詹姆觉得心都碎了。佛列蒙带着整整三百的重骑兵啊。没有人居中指挥,他们就是被北方轻骑兵屠杀的份。他死死忍住对佛列蒙爵士无能的斥责。更该被斥责的人是他自己。

    他就这样骑着荣耀把自己的大军留在了国王大道上被北方人屠杀,自己则和贵族们一路向南溃逃。承认这个现实比失去右手还要难受。

    狼女没准备放过他。没一会儿,他便见到她的北方大股骑兵横穿战场,抛开了待歼灭的步卒,衔尾追击他们这帮夺路而走的骑兵团。北方佬的弓箭带走了跟随他的部分骑兵,他们倒伏在国王大道上,马尸和倒伏的骑士或许能够迟滞追兵,他首次觉得国王大道这么窄也许不是坏事。

    不过想到自己要在接近王领的地方被来自北方的人追杀,就觉得耻辱。谁说,五王之战是狮子取得了胜利?

    当国王大道伸向无尽的荒野时,后面的追捕骑兵仍丝毫不放松,紧紧跟随,似要把他们一网打尽。他不知道狼女有没有跟在后面。

    他觉得,若是他双手完好,定要持剑对着追兵冲杀一阵,而后撤退。如果就这样逃跑,简直就是在野兽前奔逃,是在鼓励猎手猎杀。他往后看向自己的撤退小队。有几名他不认识的属于萨斯菲尔德手下的弓骑兵、几名骑马的属于老博尼佛爵士的“圣战士”。没有壮猪、没有亚当也没有红罗兰克林顿。希望他们懂得在适当的时候投降,他想。

    我会把你们都赎回来,哪怕用完凯岩城的黄金。

    可转念之间他便意识到,如今凯岩城的所有人是瑟曦啊,不是他父亲,也不是他。他硬生生抛开了这个念头。

    损失惨重!真正的战争中,好像我一直在败啊!

    他转头再次看向追兵,希望能够发现狼女的踪迹,但看到的不过野狗一般的北方人。追兵们一个个疯狂嚎叫着,仿佛在驱赶野猪。他希望能身边的几名骑士能够返身进行阻挡,这样下去可不行。

    他本可以直接下达狙击命令,但他已经放弃了太多士兵,这个命令让他感觉羞耻。

    也许他的父亲可以,提利昂也能调动智慧驱使。比如,他可以让肯洛斯顶上:你他么不是很勇敢么,刚好我还怀疑你的忠诚,现在就是你的证明机会;比如,这几名“圣战士”,你们的博尼佛爵士都已战死沙场,拼命抵抗,你们凭什么跟着一起溃逃,你们这个样还能叫“圣战士”?草他么的,佛列蒙,你不是说金手漂亮么,现在我把它遗留在战场上了,你回去捡吧,最好把你的重骑兵带回来,或者一起去死。

    他还是没有下达狙击的命令。

    跑在最后面的几名骑士很不走运,战马在烂泥地上没有稳住脚,倒下。倒下就是死亡。

    “大人,我们必须离开国王大道,否则……”

    否则他们会沿路一直追杀到君临,直到所有人都被杀。詹姆十分明白。只要离开国王大道,就可以进入任何仍效忠铁王座的贵族庄园里,有了他们的保护,狼女的追兵就无计可施,除非她敢让自己的一队孤零零骑兵深入河间地与王领的广大领地之中。

    她敢么?

    “往东撤。”他喊道。

    大道的西边是神眼湖以及联通黑水河的支流神眼河,无法通过,若是被追兵驱赶到河边,就更难摆脱。

    他希望能够通过这条路迅速返回哈佛城。

    “爵士,脱下白披风,换上我的。”小个子卢对他喊。

    这是个好办法,要是他有两只手就会换。但若是他真有两只手,现在应该战死沙场了。他趴在马背上,用断肢按住缰绳,左手解下白披风的扣子。

    他看到披风像一块破布,覆盖在了烂泥的国王大道上,随后被后面的马蹄踩入泥土。他没有手换上新的。

    当荣耀踏上荒原的土壤,詹姆感觉好像闻到了苔藓的清香味,空气中好像也飘着淡淡的烟火味道。

    在荒原上,追兵显得更加可观,满满一大群,足有上百,紧紧跟随。詹姆转头看向自己的小队,好像这一段又少了两个,他们现在只有十三人了。

    他们一直向前疾驰,很快就跨过这块荒原。荒原的尽头是一片高耸的丘陵地,下面好像是一片果林。也许到了那儿就能摆脱骑兵的追击,他想。既然有了树林子,可能就有可以提供防守的庄园。

    “绕过丘陵。”他听到佛列蒙爵士喊。

    他回头一看,光辉却失蹄倒地,他也从马上重重摔下,在荒原的湿土上翻滚了几圈才停下来。他感觉骨头都已散架。

    佛列蒙骑士仿佛没有看到他落马,往山丘一侧转过。两名侍从立刻返身下马,将他扶起。

    “爵士,快乘我的马吧。”小个子卢说。

    “我们钻入树林,骑兵进不去。”他说。佛列蒙的骑兵团或许可以吸引追兵的注意,而他躲入山林,除非骑兵下马慢慢搜山,否则生还几率比奥列蒙高。他可不相信这只孤军有勇气在这种临近王领的地方嚣张进入树林当作步兵使用。

    侍从听到他们的话,立刻松下缰绳,拍着马屁股,让它们的战马跟上大部队。

    詹姆在两人的搀扶下,往丘陵下的密林钻去。

    他听到北方骑兵在林外转圈安抚着马匹,他们可能正在考虑是否要下马跟随。

    稍稍过了一会,骑兵已决定放弃零散的几人,跟着大部队向佛列蒙的方向而去。

    詹姆等三人穿过密林和一片整齐的果林,艰难渡过一条小溪后,停了下来。此时已经听不到任何马蹄和骑兵的响动。

    两名侍从,躺在他旁边大声喘气。

    詹姆也觉得十分疲惫。示意两名侍从给他脱掉盔甲。

    真是羞耻,他想。

    他将盔甲重重地向前扔了过去,盔甲翻滚,滚在了小溪边的石头上,迎着阳光,刚好反射到他眼前,闪闪发亮。

    当他起身继续走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停了下来,咒骂一声,返回小溪边,捡起了盔甲,对着小溪对面的草丛狠狠扔了过去。

    左手终究是差了一些,盔甲挂在一棵细柳上,倒伏在草里,仍露出了大半,但好歹没有之前那么显眼。

    算了,他想,就这样了。有种抓到我吧,杂种!

    他回眼望了那道小溪,希望这就是河间地和王领的分界。但两地真正的分界线是一条小河,他向赫伦堡进军的时候经过过,小河他经过无数次,什么样子他完全知道,眼前的小溪根本不是。

    在这种地方,相比遇到狼女,可能更可怕的是遇到土匪。他率领君临的大军,一路以来,已经吊死过很多土匪,无家可归的土匪。

    或许,这次会轮到他们吊死他。他觉得这片土地都在讨厌他。他的父亲曾在这里命令手下的凶犬烧杀抢掠,他们应当很愿意把他也吊死,就当是用仇人儿子来为这里的荒芜凋敝报仇。

    父亲,要是我被土匪吊死,可全是拜您所赐嘞。

    这里的密林仍是赫伦堡的领地,是河间地的一部分,他必须尽快离开。詹姆从小个子卢那里拿了一把剑,一人当先,用剑劈砍下挡道的树枝,后面两个侍从也没有闲着,也跟着劈砍,三个人就这样,在密林里砍出一条通道。

    当穿越密林后,他发现,他们三人已经在山丘的另一端了。这一端连接着另外一块原野。这里以前应该是块庄稼地。也许来年春天,种子会重新从地里冒出牙,绽放出一片绿色,但现在,它完全被黑黢黢的灰烬覆盖,就连前一段时间的大雨也没能将他们冲洗干净。眼下,田埂纵横,拦截出一块块功能不同的用地,直到视线的尽头被另一块丘陵占据。

    他就在这时候抬头。一只黑色的大鸟在高高盘旋,大鸟似乎注意到了詹姆的目光,然后它开始呱呱大叫,好似嘲讽。

    妈的。詹姆暗骂。

    他与两位侍从只得快速重新钻入密林,在密林边缘快速向前穿梭。很快,他就在远方看到前来探索的十几名骑兵。三人只好趴在树下,安静等待骑兵离开,以及乌鸦盘旋而去。

    一路就这样走走停停,当终于翻越了另一块丘陵时,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几人又饥又渴,但没有什么小河小溪,在这荒漠一般的深秋或者早冬,他可不期待有什么老鼠野兔留给他们。更何况,周边肯定藏有无家可归的难民。

    妈的,我就不要和你们抢口粮了。

    天黑的时候,他们觉得最好不要冒险前行,于是决定就地躺下。

    当星光布满天空,山间传来了阵阵狼嚎声。

    是那个史塔克小姑娘的冰原狼么?他早收到消息,河间地遍布大大小小的狼群,其中有一个狼群,由一只巨大的母狼带领,从不怕任何人,白天黑夜,它们胆敢向一切行人甚至整备的小股军队发起攻击。

    哈,看我对那只小狼都做了些什么?

    他感觉太累。老爵士战死,伊林佩恩战死,还有一大批被屠杀的士兵、被分割根本没法启动的重骑兵。也许弓骑兵和弓兵能够造成对北方的骑兵造成一点杀伤,但总归是惨败。全方位的惨败。亚当、壮猪,你们投降了么?他猜。

    他不知道这个夜是怎么度过的。又冷又饿。

    此地距离君临最多两日骑程,他不相信狼女可以让自己追捕的骑兵在距离君临如此近的地方不断搜捕,也许过了今晚,追兵就要撤退。

    若是父亲还在,收到乌鸦定会派出骑兵接应。小恶魔也是。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第二日一早,原野已经降下大雾。迷蒙中,他单手将皮甲上的水抹下,也许搜集搜集能够作为饮水,但显然,就这一天,不喝也不会死。

    大雾,这是好事。他就不信大乌鸦还可以继续高空侦察。就算侦查,也得降低高度,那可好,可得把你射死。

    哦,不行,我没有手了,cao!

    大雾是潜逃的绝佳时机。他顺着树叶留下的纹理,辨别方向,往东而去,希望尽快返回王领,然后到达某个贵族老爷的家中,尽早返回君临。光荣返回已不可能,但最好不要这样灰溜溜。瑟曦向来不喜欢失败者。

    一早起来,两个侍从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两只手的他不需要人在山野陪同,但一只手的不行。

    早晨的浓雾遮蔽了敌人的扫荡目标,但也绝对影响到了他们的行进。他们顺着田地的脉络不断向前行走。原本每一块这样的田地都至少有一个农庄,有个把骑士,但现在,就连一个还耸立的房子也没有。

    没走一会儿,他就觉得浑身发热了。田地里焚烧留下的黑灰在他的靴子、裤脚留下了重重的痕迹,且觉得脸也开始痒起来。他回头看看两个侍从,他们脸上也都是烟灰。

    他哈哈大笑起来。两个侍从不明所以,但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后,也开始笑了。

    妈的,我笑什么?

    走过这块田地后,到了丘陵旁,他们又发现一条小溪。两个侍从高兴地跳了起来,欢呼雀跃地跑到水边。他们在小溪边好好洗了脸,然后鞠水喝了个饱。但他总觉得水里有些怪味。

    完事后,他们顺着上游寻找窄的地方过溪,可没一会儿便在溪边发现了一具已经可以看到白骨的尸体,明显是水大些的时候从上游冲下来的。小个子卢弯腰吐了起来。詹姆也觉得喉间开始不舒服。

    行吧,我在奔流城遇到过更差的。

    他们在尸体上游不远处跨过小溪。他本想重新洗洗脸,但想到这也没啥差别,就忍着离开了,抓鱼果腹的想法也被完全抛弃。

    当他感觉到阳光已经从地平面升起的时候,他们又到了一块果园。树上留下了许多没有采摘的果子,当詹姆伸手够上一个的时候,却发现果子已经完全腐烂,在他手间留下一黑灰黄交织的糊状玩意,他恶心地甩开。一连试了好几个都是如此。

    没一会儿,乔斯敏跑了过来,给他送上了两个看起来还完好苹果,比鸡蛋也大不了多少。小个子水果有自己的生存法则,至少,它们就没有烂掉。

    他囫囵吞下了两个果子,当乔斯敏再找到两个递过来的时候,他拒绝了。

    出了果园,詹姆已经吞下了大概五六个小苹果。总算恢复了一点体力。

    他们顺着果园留下的行道往前,隐约看到了一个庄园外形的院子和里屋建筑,只是大部分的建筑物已经完全倒塌毁弃。他们十分小心地从庄园旁边绕过,并屏气凝神。事实证明,这完全正确,他们在经过的时候,听到了庄园旁的声音。他们轻轻压下身。

    雾中传来狼的声音,“妈的,那个佛列蒙说,弑君者一直跟着他们,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的。”然后另一个声音大叫,“我早知道那个丢马跑进林子的就是弑君者!那狗日的脱下了白袍,摔下了马,直接被抛弃了,我原以为只是个不相干的小喽啰!cao。”

    詹姆好像听到了马的嘶鸣声。

    两个侍从小声对他说,绕过这片庄园,从另一条路逃走。但詹姆此时竟胆量陡升,对着两个侍从道,“我们把他们的马偷来。”

    两个侍从一脸震惊。“他们不可能在这里长时间搜捕啊,爵士!”他不知道是谁说的话。

    詹姆可不愿管他们,抽出了剑,压低身子,顺着浓雾来到了院墙角落,感谢不知名的强盗们,砖墙已经被撞出了大洞,他可以随时钻进去。两个侍从无奈,只得跟上。

    “妈的,诸神真是帮着弑君者,这种大雾怎么找人,就算我们知道他没有返回君临,他只要躲在山里,鬼才能找到他嘞,要是今天发现不了他,就必须撤。”

    是啊,诸神在帮我,他在你大败的时候,还让你做小偷嘞。

    顺着浓雾,他至少看到了三名北方人。但院中的马起码有二十匹。

    马被拴在另一侧的院墙。詹姆只好绕着院墙躬身慢慢通过关闭的大门。

    但他确实该感谢浓雾。他们越过正门,在院墙的另一侧同样有一个大豁口,他们可以轻易进去,然后取走马,再迅速离开。

    马在院旁已经有些不安。他希望这些北方战马不要那么敏感。

    我又不是真狮子,我是个盗马贼,一只手的哦。

    他在外边没有再听到任何声音的时候,大摇大摆走进了院子。院子里雾气稍小一些。他必须行动迅速,他招手,让两名侍从一起进来。

    一匹马发出噪声。

    他们迅速用剑割断绳子,一跃骑上马。

    这时候一名北方人走出了里屋,对着他们大喊,而后迅速抽出剑从房间里冲了出来。

    “什么人?”他们怒斥喝问。

    “你爷爷!”詹姆大叫,他一手边持剑边拉着缰绳,迅速转过马头,对着冲出的士兵掷出手中的剑,顿时划破他的脖子,而后他拉住缰绳,从院子的破口处一跃而出。

    他只想高声大叫。

    两名骑士也顺着破口,乘马越过。

    外边雾气太大,按照正常情况,根本不该快速骑马,但詹姆没有那么多顾虑,顺着路,全力策马往前。

    前面是悬崖最好。

    他听到后面不属于两位侍从的马蹄声。

    要是那匹马不叫,他就有足够的时间割断所有马的绳子,放跑所有的马。算了,怎么可能让你们走回北境呢?

    “弑君者!”他听到北方人大喊。

    “哈哈!”他高叫,仿佛已赢得了一场大胜。

    三人很快甩开了追击者。但他们不肯停歇,一路疾驰,不管方向,不管路到何方。

    大约午近时,大雾才慢慢散去,四处仍是荒原,连接着不同的丘陵。但太阳既然出来了,方向自然明确。

    他又往天空看了看,一只鸟也没看到。

    哈哈,乌鸦,有种过来跟着我!

    当他们越过一片丘陵时,他确信,这里是河间地的某处。

    他看到了远处的磨坊,标志性的水车。

    当初他在赫伦堡初成一名最年轻的御林铁卫时,他以为可以在赫伦堡的比武大会取得优胜,结果疯王却命他立刻返回君临保护王后,他那个时候就是顺着这条路返回君临的。他记得一路上不断有民众出来告诉他,他参加比武的方向走错了。但他心中愤恨,没有理睬他们,一个人孤孤单单踏上了返回君临的大道。

    现在嘛,路虽然是同样的路,但居住在路旁的人要么死了,要么逃了。

    你们才走错了路呢!

    没一会儿,他注意到,大鸟再次出现在天空,詹姆对着鸟哈哈大笑,仿佛在嘲笑狼女不自量力。鸟也像之前那样,呱呱回了两声。

    他不准备通过大道返回君临。于是与两个侍从转身向北,转入了一片森林。这个时候他才有空看看他堂堂弑君者做个小偷的战利品。

    在马的一侧是个剑袋,横挂着一把用毛皮制作的剑鞘,剑鞘表面要多油腻就有多油腻,里面装着一把剑,就连剑柄也裹着毛皮,他抽出剑,不禁连连摇头,这是一把粗糙的剑,几个清晰的豁口出现在剑上。

    杀人足够了,他想。

    他翻转剑身,想看清铭文,却看到了剑上的隐约的新鲜血迹。他收起心思,然后将剑艰难地插进软鞘里。能杀人的剑就是好剑。

    他从马屁股后的袋子里找到一把没有上弦的弓,前面箭壶里发现了三支箭。足够杀乌鸦了,他想,但转而又开始泄气。

    “你们谁的弓箭射得比较好?”他问,不待两人回答他继续,“这把弓交给你们来用,看到什么乌鸦飞过来就射死。”

    两人竟然都举起了手。他哈哈大笑,把弓扔给了左边的小个子卢。

    密林参天,这是好地方,有种你再来截杀。

    这条路,显然是以前商旅走过的通道,路面已经被磨平,散布着一层树叶,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通行,可能顺着道路就能走到某个在王领的城堡,到了那时,他就可以彻底宣布安全。

    树林里到处都是高耸参天的巨树。桦树、橡树、哨兵树、云杉、红松、山毛榉,狰狞地散布在山丘,仿佛在此地已经生长了一千年。

    林中散发着薄雾,透露着荒凉的气息。到了这里他已基本确定,在自己的前路上不会有任何来自北方的骑兵。

    他们顺着道路,一路往前,前面的林木却越来越密,一些大树孤零零地生长在原本开拓出来的路中间,要是一些女人过来,一定会觉得,这些树透露着古怪的气息。但詹姆从来不怕这种古怪。要是小恶魔嘛,甚至会在此高歌一曲。

    狮子就该无所畏惧才对。

    两名侍从骑在马上,紧跟在他身后,林子静悄悄的,能听到的完全是几人的马蹄声,单调而古板。马儿也被这种气氛弄得不安,不断发着鼻响。

    你们也闻到了么?

    他闻到了尸臭味。说实话,这种味道如今太常见了。但死人可吓不倒他。

    果然在不远处的一棵长歪了的枝干上,他看到了被横挂起来的几具尸体。小个子卢看起来有些不安,乔斯敏倒是认真观察起来。

    “已经吊在这里很久了。”他说。

    “他们是什么人?”小个子卢问。

    “管他什么人。往好了想,就是强jian犯、强盗、土匪,往坏了想就是友军、妇女、平民。”詹姆道。

    尸体已经被蛆虫啃掉了可供辨别身份性别的特征,露出大部分白骨。也许下次他过来,骨头就要掉落在地上,被虫子一点点切割带进洞里。

    后面的路更加深邃,树木参天,完全遮挡了天上的光线,显得黑黢黢的。马儿们更加不安。詹姆希望这只是他的错觉。

    一阵细风吹来。马儿停了下来,双蹄点地,嘶叫起来。

    詹姆知道,是时候拔出那把有豁口的剑了。

    “我们后面跟了几只狼。”乔斯敏在后面对他小心轻声道——他还以为可以不用惊动狼呢。

    詹姆清楚听到自己心跳声,也听清了乔斯敏的话,但他不准备向后看。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路的前方。

    一只巨狼,昏暗中,金黄色的眼睛散发着nongnong的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