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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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谈起芍药,这人明显最有评论的资格。 在众人充满好奇与渴望的目光下,他翘着二郎腿,喝着小酒,吊足了众人胃口后才无不得意地道:“……要说这芍药,那可真不愧是旺春来的头牌,容貌就不必说了,难得的是那一身的风骨,简直和世家小姐相差不了多少!”话至此处,他顿了顿,颇为遗憾地道,“这数日来她与陈家的事是传得沸沸扬扬的,骂她之人多不胜数,可我总觉得这事有点蹊跷,并非传出来的这般,你们是没见过她,见过了,你就知道陈姓商人是配不上她的,这话可不是说假的,你们想,那陈姓商人可是五十好几,长相又一般,有钱是有钱,可这上京城里缺有钱人么?那芍药才二十出头,生得极好,只要她耐着性子在旺春来做她的头牌,还愁想不到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随便一个小官都比个商人好吧?” 士农工商,这商人在古代排的是最后一名,由此可见其地位有多低下了,再说句难听的,就是一无所有的农民的社会地位都要比家财万贯的商人的社会地位来得高。 所以,为了摆脱这种低下的地位,很多成功的商人在赚到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买个官当当,就算这官比芝麻粒还要小,他们也无所谓。当然了,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努力鞭策家里的晚辈积极上进科考提名,因为一旦高中,家中的社会地位自然上升。 按照这人的说法,芍药年轻漂亮,是绝对有资本勾搭到一个小官的,可她却跟了一个年过半百的商人……他不提出这点,众人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他这一提,众人便也认为事情应该不只京中如今所传的这样简单。 四九就在一旁听着,到了这会儿,他已经可以肯定自己救下的那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陈姓商人的儿子苦苦要寻的芍药!! 一意识到这一点,四九就激动得浑身有些颤抖起来,因为这意味着他很有可能能拿下陈家商铺。 坐他对铺的人看他身子微颤,忙关心地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怎么身子一直抖?” 四九自然不可能告诉他真相,只好搪塞道:“今日穿少了。”顿了顿,又问向那名“知情者”,“……听说那芍药已经死了?” 这话立即遭来了那人的白眼:“什么已经死了?不都没找到尸体吗?这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连尸体都没找到,怎么判断她已经死了?” 四九本来就是这么想的,这会儿听见对方如此说,便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下一刻又听到有人道:“按你说,那芍药不是那种狐媚之人,可陈家一家因她家破人亡却是事实!” 这话一出,立即有人附和了:“就是说啊!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这都三个巴掌凑一块了!那陈家小儿到如今还对芍药念念不忘呢!这不,这些天就搞出了什么要买店铺就得替他寻人的动静出来!寻的还不是别人,正正是那名叫芍药的风尘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