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变种人基因
,忍界大战太危险,跑路去当海贼吧 热门推荐: 和天启的战斗虽然说是告一段落,但天启如今还没有死亡,这件事情显然不会这么容易就结束。 不过,这已经和阳太没什么关系了。 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战斗之后,阳太已经发现了自己身上的能力杂而不精的缺点,什么火啊,雷啊,风啊,毒啊之类的能力,战斗时都不那么好用。还不如直接用拳头呢。 美漫里那些真正强大的一线英雄和反派,基本上都拥有着免疫毒素、闪电、温度的能力,可不像是海贼世界和火影世界一样,都是一群rou体凡胎。 甚至现在动物系恶魔果实,对他身体的加成也已经是微乎其微。 动物系恶魔果实的体力加成,往往是一个固定数值,而不是以百分比来计算。对于现在拥有了氪星人的血统,又吸收了太阳风暴之力的阳太而言,那点体力只能勉强算是聊胜于无。 他现在融合的青龙恶魔果实当中,除了八岐大蛇果实之外,其他的对他都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他已经准备过段时间,便将其他的恶魔果实通通剔除出去,以便增加自己的rou身承载力量,来吸收新的力量――x基因。 对阳太而言,他真正看上了其实是小淘气和魔形女的x基因。 小淘气的x基因,不用说,几乎可以吸收各种各样的力量,不过缺点也很明显,阳太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彻底控制住那种吸引力,他可不想一不小心就把别人吸干。 魔形女的x基因曾经被用在未来的哨兵上,拥有着直接模拟各种x基因的能力,也可以说是潜力无穷,关键是阳太就算是拥有了这种x基因,他也不见得能开发到那种程度。 当然,阳太对天启的基因也十分感兴趣,可惜这家伙没留下太多的血rou组织,被阳太那么一炸,他的绝大部分血rou都已经气化成灰。只剩下了少部分的血rou。 他现在也没有剥离x基因的方法,只能直接移植血rou,至于像海贼世界的体质一样,进行身体改造,让身体自然产生x基因?那种事情阳太肯定是做不到的。 身体的血rou构造改变和基因改变之间的难度差距实在太大了。 好在阳太发现,这一次,从天启这里俘虏名为纳撒尼尔埃塞克斯,外号叫惊恶先生的变种人,居然还是一个极为罕见的变种人科学家,而且还是专门研究变种人的天才科学家! 自然,对这种人阳太也没什么好说的,先是扫描了一下这家伙的记忆,然后删除了他的部分记忆之后。再偷偷地在他脑袋里弄一个生物芯片,就打发这个家伙去自己做研究去了。 尤其是阳太还给他介绍了一下哨兵计划,他还真的很期盼这家伙能够弄出一些新花样。 不管这家伙最后能够研究出来什么,反正阳太都可以直接利用生物芯片扫描他的记忆,怎么都不会吃亏。 暂时阳太也放下了关于x基因这方面的事情,x基因虽然厉害,但现在,以他现在的技术水平,还没有办法真正完美地将其运用,还是等这位惊恶先生有什么成果了,或者是在火影世界海贼世界里,真正研究出来名堂了,自己再摘桃子吧。 经过了天启那么一闹之后,人类和变种人又进入了一段平衡的时期。阳太也不准备再待在x学院了,而是接着准备前往卡玛泰姬。 说起来,就是因为一辆车的原因,他才卷入了这些战斗,不然他早就跑到纽约圣殿去过了。 镭射眼还没有忘记要给他赔偿呢,虽然这家伙并不开车,却赔给了他一辆看起来很新潮的摩托车。这玩意儿还用上了不少黑科技, 价值肯定比阳太的那辆车要珍贵多了。 …… “唉,人家开着跑车都带着美女,为什么我要带着一个糙汉子!?” 摩托车上的阳太有些郁闷的说道。车子后面金刚狼开口道:“如果不是因为你说的那些法师有可能找回我的记忆,你以为我会跟着你一块儿乱跑吗?” 片刻之后,金刚狼又有些患得患失的说道:“真有法师这种人吗?这个世界居然还会有魔法,我都活了这么多年了,可从来没见过什么魔法师。”
“你不会是被人骗了吧?魔法这种东西……” “行了!”阳太翻了翻眼睛:“暴风女不就是会法术吗?而且说什么你活了这么多年,绝大多数时间你都是在失忆中度过吧?” “呃……”金刚狼被阳太噎了一下,就听阳太又接着说道:“放心吧,我认识的那个人肯定有你以前的记忆,就算他现在不知道,看到你以后也会知道了。uu看书” 阳太现在就是十分后悔,自己不该看这个家伙一副要继续流浪的可怜样子,跟他说有他的记忆线索的。结果,这家伙就赖上自己了。 至于阳太说的能够帮金刚狼找回记忆,倒还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他要找的可是至尊法师古一。要知道,历代至尊法师的手上可都是有着时间宝石的。 让古一利用时间宝石去预测未来,或许还有些困难,毕竟未来多种多样,古一也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不是真正的未来,只能说是看到了绝大部分未来。 可要利用时间宝石去观察过去,那可就容易得太多了,金刚狼的过去经历虽然称得上是丰富多彩,可他又没遇上什么至高存在,宇宙天神,自然不存在看不到的问题。 就这么这,阳太带着金刚狼一路开到了纽约大街那里,随后准备去买点汉堡和墨西哥鸡rou卷。 然后等他们刚刚停下。还没下车呢,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扑了过来,一个金发青年有些焦躁兴奋的开口对金刚狼说道。 “谢天谢地,罗根,这里到底是哪里?我总算是遇到了个熟悉的朋友!” 罗根一脸懵逼的表情,你谁呀?我认识你吗? 仔细又看了两眼,眼前这个男人身材高大,浓眉大眼,看起来就给人一种一脸正气的感觉,的确是让他觉得有些眼熟! 金刚狼瞪大的眼睛,嘿,我还真认识!这不是报纸上的美国队长吗?! 难怪金刚狼感觉眼熟,美国人还有不认识美国队长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