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贫贱夫妻百事哀
刘小红和老公是早年在深圳打工认识并相恋的。后来他们结了婚。结了婚之后,他们继续在深圳打工,在同一家工厂。他们每天上班十二个小时,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可是如此辛苦,每个月只有五百多块钱。为了多存点钱,他们省吃俭用,连早餐都不吃。他们虽然是夫妻,可是却分别住在男女宿舍,如此这般也只为了省钱。因为在外面租房,每个月至少要一百多块钱。象他们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在当时的珠三角地区是普遍存在的,即便在现在的珠三角也不少见。 刘小红和他老公当时都才二十出头,正是**勃发的年龄,对于干那种事的欲望是非常强烈的。可是当时他们在工厂干活,想干那事,一是没地方,再者也没时间。他们分别住在男女宿舍,没有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而属于自己的时间呢,也被厂方压缩到了极限。在那里,人是作为会说话的工具存在的,而不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着。 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他们彼此压制着对那种事的欲望。这在很多城市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然而贫贱夫妻百事哀,现实就是那么的辛酸。刘小红和他老公当时最高兴的时侯就是发工资的那一天。他们在这一天高兴不光是因为发工资,还因为发工资这天晚上全厂都不加班。这天晚上,他们通常会在投影厅度过。在那里,他们会要一个包厢,两人在包厢里相依相偎。到了情浓处,两人就在包箱里做成那事。虽不能尽兴,但也可聊解饥渴。要想尽兴最好到旅馆里开房。可价钱太贵,一个晚上至少也得三十多块钱,相当于两人一天的工资。他们实在舍不得。后来,离他们干活的工厂不远的地方,建了一个公园。自从公园建成以后,两人到了发工资的那天晚上就不再去投影厅了。他们去公园。虽然公园门口挂着“外地人不得入内,违者罚款二百元的牌子”,可实际上并没有人值守。两人在公园里散步,聊天,搂抱,接吻。当然,并不仅限于此。他们还会找一个没有灯光的僻静角落,在那里做成那事。在公园里干那事比在投影厅里干要强多了。这并不仅仅是因为进公园不花钱,而进投影厅要花钱。在投影厅的包箱里干那事,周围的包箱里也都有人,总怕被人发觉。做的时侯得小心翼翼,遮遮掩掩,动静不能太大。而在公园那没有灯光的僻静角落,晚上少有人去,即便动静大点也没关系。两人在那里大开大阖地干,比起在投影厅要尽兴多了。 可是有一次,他们正在公园里干那事的时侯,两把手电筒突然照了过来,同时伴随着一声大喝:“干什么的?不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