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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早安,戈多

    没人知道戈隆是怎么来的,只是流传着,这个有着巨人的身材,野兽般的行为的种族与食人魔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然而,人们对于不了解的东西总会流传出各种各样的传说,其中关于戈隆的最可靠的传说是这样的:

    传说,食人魔是远古的戈隆首领格鲁尔的后代,格鲁尔是食人魔之神巴巴鲁的儿子,格鲁尔奉命统治者个世界上所有的食人魔,而今天人们见到的戈隆就是格鲁尔的儿子们产生的后代。

    与鹰身女妖称为“艾维娜之子”相似,戈隆也被称为“格鲁尔之子”,他们继承了格鲁尔的体格与残暴的性格,行事如同野兽一般,随性而胡作非为。只不过,哈耳庇厄鹰身女妖现在还有几千名族民,而在戈多荒原上出现的戈隆只有那么几位。

    在荒原土著中,戈隆有着压倒性的力量,行事完全是随着自己的性格,也正因为这样而不被戈多荒原上的所有种族所接受,戈隆往往是以“雇佣兵”这样的性质呆在一个部落中。

    供养着戈隆的部落借助其力量在荒原上大肆掠夺着别的种族,然后在寒冷的冬季来临时,缺乏食物的部落就会把食量惊人的戈隆给赶出他们的部落。奇怪的是,每年这种事情发生时,戈隆都不会以强大力量给以这个部族报复,每个戈隆都只是在这个部落里大肆破坏一番,然后扬长而去。

    而这个把戈隆赶走的部族,如果幸运的话,会在第二年开春雇佣到另外一名戈隆,如果巧合的话,会雇佣到他们去年赶走的那一个,而这时戈隆却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会在这个部族里呆到冬天,接着再次被赶走。

    这些在冬天被赶走的戈隆会到森林里渡过这个冬天,然后开春了再次跑到荒原上。

    至于这个让人费解的循环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怎么能够一直延续下来,这就不是让外人所知道得了,或许连戈隆和荒原土著本身都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回事。

    庞大的队伍行走在戈多荒原上,这一次就没有任何强盗敢出现打扰这支队伍,不仅是因为这队伍的人数庞大,还因为走在这队伍前面开路的那个戈隆。

    这个戈隆的通用语说得不流畅,欧阳断断续续从他口中了解到了一些情况。

    戈隆的名字叫做杜恩,在十字路口中关押了将近两年。在两年前的冬天,被某个野人部落赶出来后的他,受一群好事的地精的挑拨,冲进了这个比蒙监狱。里面的囚犯打死过半,最后激起了这些比蒙囚犯的血性,几百号人把他给逼进了狭窄的地方,一身力气施展不了,最后因为饥饿和疲惫地被卫兵给抓了起来。

    事后,霍嘉丝的叔叔,典狱官奥姆发现那些比蒙囚犯看这个戈隆的目光有些怯弱,便不将其处决,而是锁起来用以镇压囚犯,又因为担心这个家伙会动暴,便又调来了五十名獒人囚犯来看管。

    杜恩看到这些比蒙在冬天也“收留”他,给他吃的,却也乖乖呆在十字路口。以前奥姆只是用石磨拴着他,结果杜恩闲着没事就挥舞着石磨锻炼身体,把那围在裂谷四周的城墙给砸了,无奈的奥姆只好把这个家伙栓在铁柱上。

    大概是因为自从有了戈隆的存在,荒原上的土著再也不敢去sao扰十字路口了。直到三个月前,奥姆开展血的试练,十字路口才再次与戈多强盗接触。

    欧阳觉得这名戈隆虽然有点头脑简单,但对他的力气和结实的身体还是挺满意了。

    那天与弗莱格的交战中,这家伙居然还懂得以战为退,把战斗场所越拉越远,然后以缠满铁链的手臂一拳撂倒小格隆,拔腿就跑。

    可惜,这是个数千人的队伍,要留下一头戈隆,至少有十种办法。

    这次从奥姆手中补充到的兵力却是不少,五十二名獒人,一百三十二名各族囚犯,以匹格为主,都是比蒙中的强战种族。其实,弱小的,都在三个月的洗礼中淘汰了,不然将近四百名罪行不一的囚犯,足够欧阳头疼。

    在十字路口耽搁了一天,欧阳便让右臂上缠着一截铁链的杜恩开路,马不停蹄地往红土坡赶去。

    一路上,队伍里的几头瞪羚对这个戈隆都露出了畏惧之意,只远远地拉在杜恩后面走着,反而那些看起来最弱小的土地精对杜恩一点畏惧之意都没有。

    欧阳只好让土地精走在队伍的前头,几女跟在他们后面,而獒人们殿后,隔着那些囚犯。

    新加入的獒人对新老板的力气感到惊讶,对其把戈隆摔得一点脾气都没有的战力,有点畏惧。不过当寇沙等獒人跟这五十名兄弟说了他们老板在高原上,大显神威,独自战胜尘世巨蟒的光荣事迹后,眼中的畏惧全都变成了无比的敬仰。

    比蒙就是这么一个民族,他们热血而好战,对真正强大的人都会从内心发出尊敬,从小就是以囚犯身份生活着的獒人更是如此。獒人是比蒙所有种族中精锐的战士之一,虽然他们的身份很低,但恰是从小没有见识监狱外面的花花世界,而让獒人的心思最为单纯。也只有他们这样的心态,才保留着比蒙最古老的对力量的崇拜与尊敬的传统,而且獒人是所有比蒙中最为忠心的一个种族。

    所以在同为獒人的寇沙口中听说这位大人能够使用比蒙武技中最高阶的“自主狂化”,并把那条大得超出他们想象的尘世巨蟒扔出去后,他们都对欧阳露出尊敬。

    寇沙炫耀般的把祭祀大人传授的攻、防、击杀武技施展了出来,这五十名獒人眼中的尊敬全都变成了羡慕。从小是囚犯的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触比蒙中的武技,他们战斗都是依靠本能。看到寇沙威风凛凛地打出这些动作,他们都流露了对武技的渴望之意,体内的战斗的血液在奔腾着。

    欧阳看着寇沙有心卖弄的样子,一脚踹在他屁股上,骂道:“我教了你们五天,你就练这个程度,还卖弄,什么是‘一招制敌’?出了手就是不要给对手留任何机会,要够狠,要够快。‘防守反击’你有没有明白?就是打断对手的出招,在攻击中做到防。好把握机会,不要犹豫,哪像你这样用什么招式还得考虑!等到了封地再好好训练你们,我不要求你们达到对武技的了解达到了如指掌的境界,我只要求你们把我交你们的东西都掌握了,把这些武技都练到你们的骨子里,在战斗是能够最快地把敌人打倒就行了!”

    欧阳比划着纠正寇沙,然后对所有人说:“你们是我的追随者,我会把这些东西都教给你们。你们都是最出色的比蒙战士,我相信你们也不会有愧于血脉中的战斗天性。但你们给我记好了,这些东西都是我教给你们的,是属于我们香多拉的,也是属于你们的,所以,你们别把这些武技给流传了出去,因为那样你们的优势就没有了。既然我能够屠杀九阶魔兽,那么你们总有一天也能够做到,只要你们相信我。”

    由于“双宿双飞”的心灵相通,欧阳的一番话让旁边的蜜莉恩听得直撇嘴,这家伙明显就是在收买人心。

    獒人听了却是兽血沸腾,嗷嗷直叫,一旁的库伦挥了挥手中的板斧,嘟囔道:“不就是些荒原上的强盗,我一斧头就能够劈他们几个。”

    一群人吵吵闹闹地,来到了泷江河边上,只见进千码宽的河面上一片水波粼粼看不到边。

    泷江河,贯穿整个戈多荒原的一条河流,由北到南,自东向西,一路蜿蜒而来。泷江河的源头是洛瑟玛大陆上最大的内陆湖,有着“陆地珍珠”之称的爱琴海。爱琴海有着“里海”之名,而这条泷江河事实上也是一条大江。正是由于这条江的存在,才给戈多荒原带来了生机。它把戈多荒原切割成两块,然后流进西雅海中,而欧阳的领地就在这条河的南岸以南。

    对于这个有着铁锈始祖龙这种飞行野兽的队伍来说,跨越这条大河并不成问题,即使是体格庞大的戈隆杜恩在几头飞龙的帮助下,也平安地渡过了河。

    大概是第一次飞在空中,而且戈隆天生怕水,这个大家伙在空中吓得嗷嗷直叫,不停地晃动,让两头原本就不驯服的飞龙上下晃动,不过在欧阳吼出一句“再动就把你扔到水里”的威胁下,杜恩就乖乖地一动不动,闭上那只独眼,任由铁锈始祖龙把他提到对岸去。

    其实这段河的河水并不是很深,也就只有四米左右,以杜恩的身高完全可以泅水而过。只是这个家伙怕水,死活不肯下水。

    到了河的南岸,欧阳踢了踢缩成小鸡一样的杜恩,欧阳有点不明白他长得这么一个个子,却恐高畏水,真是白费了一副皮囊,连小格隆都不如。

    不过欧阳颇为使劲的一脚还是把他从惊恐中踢醒了过来,问道:“喂,杜恩,你对这片荒原比较熟悉,哪个地方可以让我们暂时安身的,现在就是你这个奴隶为我效劳的时候了,看你长得如此体格,却一点胆子都没有,真是浪费食物。”

    过了河以后,欧阳才发现这片土地比他想象中还要荒凉,放眼过去,满眼都是黄红色——红土暴露在空气中,一点绿色都没有,只有孤零零的几束枯草。

    欧比斯拉奇!这片土地完全都暴露在帝波罗和蒂米斯的光芒之下,还真是“心中的日月”呀!奥克斯果然起了个好名字!

    杜恩转着他那只独眼,想了一会才道:“主人,这里能够住的只有那座山坡了,那里有山洞。”

    顺着他指的方向,不远处有一座山坡孤零零地耸立在一片平坦的土地上,临近河边,如同腰带上鼓起的肚脐。

    这就是老模特丹齐口中的红土高坡吧,还真给我选了一个好地方,那家伙还真不愧是个老模特!

    欧阳心里骂道。

    “难道这里就没别的地方可住人的?”欧阳转向问库伦。

    库伦曾呆在森林边缘的落叶松哨岗,对荒原上的一些情况还是有些了解的。

    库伦摇了摇头,道:“大人,这片荒原上有点算得上是地形优势的地方就那么几个。第一个是剃刀山,那也是一个从荒原上凸起来的山坡,不过那里被一群地精占领了;第二个就是乱石岗,那里有一片石林,不过那里长期盘踞着一群食人魔;另外还有一些地方都是被荒原上的土著占领着的,毕竟要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也得有一些依靠,但是很奇怪的就是只有这片红土高坡没有土著占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概是太荒凉了。”

    考虑了一下,欧阳点头道:“那就暂时住在这片红土高坡吧,这里靠着水,要发展也容易一些,虽然有着‘生命之泉’,但没有水的地方要种东西也太难了。”

    他的两个老婆,一个海族,一个水族,都是离不开水的。

    沿着河边向红土高坡走去,所有人都打量着他们未来的家。

    这片高坡有几十米高,呈椭圆形,东西方向较长。坡顶像是被砍了一斧头,而靠近河边的要低一些,可以看到高坡的顶端有一个巨大的凹陷,隐约还能看到一些水光。

    高坡离河边有将近五百米的距离,被水流侵蚀出几道沟壑。看到这几道不深的沟壑中暴露出来实土,让两批高原土著有几分故乡的感觉。

    绕过北面,在南坡前面的景象却又让寇沙这些在千针石林成长的獒人有几分熟悉,那里耸立着一根根被风侵蚀出来的巨大土柱。

    红土高坡的西坡比较陡,上面光秃秃的,而南坡则有一片缓坡,在斜坡上有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山洞。

    看着这些如蜂巢一样的洞xue,欧阳感叹了一声:“坐北朝南,这里还不错,那么这里就是我们未来的家了,哈哈。”

    叹完,欧阳突然吼出了一句:“早安,戈多荒原,我路凯来了!”

    他的吼声惊动了一个住在高坡上的住民,一个身影从某个种着几棵野草的洞xue中晃了出来,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身影,所有比蒙都发出了惊讶的叫声。

    “欧比斯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