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若即若离
饭后,渃璃带着我在长流村散步,为我介绍附近一带的风土人情。 村子后方有一口山泉,泉水清澈甘冽,据说巴马县的人普遍长寿的原因里,有一个就是水质与外地不同。 “哗哗”我捧起泉水喝了两口,感觉还不错。 渃璃也学我的样子,双手捧起泉水,然后小口小口的抿了几口,随后两手散开,再次捧起一大捧水往脸上浇去。 水花四溅间,晶莹剔透的水滴,便即挂满了姑娘绝美的脸庞,侧头看去,竟能发现零零散散还有那么几颗折射着七彩的光芒。 她完美的容颜上,眼角旁、眉梢中、鼻梁上,所有的小水珠沿着她柔滑的脸部线条绵延而下,有的中途坠落,还有一些,融合聚集,顺着尖尖的下巴流淌而下。 阳光金黄,温柔洒落在她脸上,恰到好处的衬托出一种别致的动态美。 渃璃转过头来,美感随之隐没,她欢快一笑:“你不洗一把吗?很舒服的。” 我收摄心神,打趣道:“算了,与大美女同用一泉洗脸水,吴子封知道了会发疯的。” 她眉头微皱,柔声询问:“他又找你麻烦了?” “我们来这里是为了散心,不开心的事就不说了,反正我不怕他,兵来将挡水来土屯,实在不行,我还能搬出你这个大救星来镇压他不是?走吧,再转转去。”我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不愿在此事上多谈。 渃璃也没强问,与我并肩同行。 眼角余光扫过她无暇的侧颜,我考问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不知不觉的学会欣赏渃璃的美了? 念头一起,脑中忽然飘过我和她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随后,我意识到,其实从第一次听到她的琴声开始,自己就于有意无意间,不断的在欣赏她的美,无论是长相面貌,还是才艺人品,她都是我最理想的观赏对象。 渃璃的美,跟赵春华不同,也与程莹迥异,她的美,是一种接近完美的美,偶尔让人感觉彼此差距遥远,有时又会让人心生亲近,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是变幻不定,若即若离。 “干嘛老看我?”她满是好奇的问道。 “呃,认识你是我的幸运。”我咧嘴笑了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这话你大姐昨晚已经说过了,重复说有什么意思。” “那该说什么?” “你跟女孩子在一起都这么说话?” “关键你跟她们不一样。” “看不起我吗?她们是怎么样的?” 在她的言语攻势下,我被动的调出了程莹的照片,结果人家看过之后,眼神当即就变了,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盯着我,直盯的我浑身发毛。 还好没有多久,她就恢复了正常,不再那样看着我,这让我松了一大口气。 村子后山的山脚下有一条小溪流,当我和渃璃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意外的发现溪边和溪底的石子有一些相当美观。 脑中忽然灵光一闪,诞生了一个相当妙的主意。 现今挂在我脖子上的梅迪雅之心里,里面存了一首赵春华的《寄相思》,琢磨诗中隐约吐露的心声,似乎她把我比成了不开窍的顽石,既然如此,我回赠她几颗小石头,以此表明自己得知了她的心意,倒也算“礼尚往来”了。 这可比当着妖女的面直接说出来有情调的多,当面说固然是好的,但多少有些点破她心思的意味,那样就显得生硬甚至是粗暴了些,以赵春华细腻含蓄的性子,我这么做应该更能贴近她的芳心吧。 好,就这么决定了,开始行动。 扎起裤脚,抬脚步入堪堪淹没脚踝的溪水中,然后俯身拾取小石头。 渃璃问我干嘛捡石子,我一边从溪流中细心挑选出造型美观的石子,一边回答说是打算回赠给心上人的。 “哦,是要送给你的心上人,还是要送给你的公主。”她坐在溪边,晃着白嫩的脚丫,俏皮的问道。 “呃...”我愣在了原地,半响后,豪爽一笑,“两个都送。” “咕咚”渃璃已挽高裙角,步下溪流,也动手捡起石子来。 我问她捡来干嘛,她说留待以后,送给自己的意中人。 我笑了笑,继续从溪水中捡取符合我意向的小石子,但好看的石子并不密集,短时间内难以凑齐我需要的数目。 一小时后,我握着一把石头上了岸,而渃璃在我之前的十分钟已经上来歇息了,此刻正在把玩自己的成果,见我上来,就问我捡了多少。 放下手里的石子,我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来,混在一起数了数,发现总共有三十一颗。 “渃璃,你捡了多少颗?”我问她。 “十九。” “有什么寓意吗,是希望自己永远停留在十九岁的年纪?” “秘密哦。” 我没再问,转而整理起自己的石子来,同时心里在筹划着,送给赵春华多少颗合适,又要送多少颗给程莹才好。 抓耳挠腮,我墨迹了七八分钟,再向身边的姑娘请教了一番,随后下去溪中,花了一刻钟时间,又捡了七颗小石子上来。 我心中已有决定,赵姑娘,自己打算送她两个“9”,以表愿长久的心意;程莹嘛,我打算送她两个十,意在祝福少女能永远留在美好的双十年华,青春长存。 上午十一点半。 “太阳大了,我们回去吧。”渃璃优雅的站了起来,带着商量的口吻说道。
“嗯,走吧。”我应了一声,随后跟她一起朝钟老爷子家里走去。 回来的时候,老爷子还在静室里打坐,我们没有打扰他,自行进厨房做饭去了。 两人还是分工合作,不过我和渃璃对换了岗位,这次我炒菜,她洗菜切菜。 我的手艺还行,但跟身旁的姑娘比起来就差了些,所以炒菜过程中,每道菜我都会请她评鉴,让她看看蔬菜炒到什么程度了,熟了几分。 渃璃风趣的开起玩笑,说看我炒菜比自己动手还要繁琐。 我哈哈大笑,干劲十足。 说来奇怪,这里是农村,虽然我们现在用的也是煤气罩,但老式灶台还是有的,可无论是早上她在灶台上盛粥的样子,还是现在在旁边洗菜切菜的动作,竟然都带给我一种情境和谐的感觉。 要知道上次在她家做饭,两人分工配合时,她那时给我的感觉是“这么漂亮的女子不应该在厨房忙碌才是”,那时的感觉跟现在情境和谐完全不同。 是什么让我的直觉产生了变化,是她,还是我自己? 应该是她吧,毕竟来了这边之后,渃璃整个的性格好像都替换了,没有身在武汉的淡漠、冷静,而是变得活泼俏皮起来。 思维急转,脑中忽然跳出了一个令我自己都感到诧异的念头:会不会她在这里表现出的性格,才是她的真实性格? 不会,不会! 我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脑海中那个怪异的想法。 半小时后,饭菜做好,我去了静室喊来钟天朗吃饭。 老人慈和的问我们上午去哪里逛了,我说没跑远,就在村子附近的地方走走看看,还在后山山脚下的小溪那里捡了些石头回来。 渃璃点点头,然后询问钟天朗知不知道这边哪里有可以加工小石头的作坊。 老爷子想了会儿,不太确定的说,十多年前镇上是有一家加工作坊,不过他不清楚能不能加工石头,而且也不知道那家店现在还在不在开。 我说反正下午也没什么事,就去看看好了。 午饭吃完,刷洗好餐具,我和渃璃就出发往镇上去了。 路上,我问渃璃:“你打算在这边住多久?” “你要回去了吗?”她看了我一眼,明悟似的反问。 “我的事情解决了,心愿也已达到,确实在考虑回去的事宜,不过我们一起来的,怎么说我也要陪你在这边多住几天才对。” “好啊,大恩不言谢,我就不跟你说谢谢啦。” 一路说说笑笑,一小时后,我们来到了钟天朗口中的那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