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七章 对后果的担忧
他越想越急,越急越烦,心道:“真是麻烦。我怎么会碰到这种烂摊子。也难怪局长大人会让我来这里。这可是一具尸体啊。而且,这尸体还是和我警局关系密切的尸体。如果不能够快速的彻底的处理好。 我的警察生涯也就完结了。不能做警察的话,那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为了孩子,也许我可以找其他工作勉强过日子,但那样的日子就和丢了魂魄的行尸走rou一样,我会过的毫无乐趣。 这样的话,其实对孩子也不是什么好的开始。毕竟我这样的情绪状态会传染给孩子。要是孩子感受到了我的情绪,也对生活厌倦了,怎么办?孩子才那么小,绝对不能对生活丧失激情啊。 可是,不让他丧失激情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我自己的生活要过的激情。老婆的工作一直都很稳定,而且,她一直都能保持高度的激情,要不然,也不会三天两头要出差了。现在她出差越是勤快就越表示她喜欢这份工作。 但若是让她放弃现在的工作,她肯定就没这么激情了。我也是一样。若是我和孩子分开来住,那还没什么问题。我就算过的不开心,日子过的不好,只要每个月把生活费准时的拿给老婆就行了。 这样至少让孩子在家里能够感受到母亲的激情,那也就不会太小就失去生活的激情。但是,我若是真和老婆分居,会带来更多的麻烦。首先就是孩子的主观感受。我会给孩子带来父母离婚的感受。 那我的孩子也就等于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了,这样的话,孩子长大以后虽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激情,但是,却缺少了应该有的父爱。那么他在社会上立足的时候,就会变得价值观扭曲。 这无论如何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都是不利的。那也就是说,想要让孩子的成长不缺失父爱,我就必须留在孩子身边。只有每天让孩子见到我,每天和孩子接触,他才不会人格上出现缺失。 但是,这又谈何容易呢?要不是担心让他对生活过早的厌倦,我又何尝愿意离开他?那可是我的亲生儿子啊。可现在不是不得不这么做了吗?但这么做的后遗症实在太大,真的让我好为难。 就算我完美解决了孩子缺失父爱的问题,那还有问题不好解决。孩子他妈,也就是我老婆那边不好解决。要是我和老婆分居,首先不说我老婆是不是耐得住寂寞。就算她能耐得住寂寞,但时间一长,她们单位里的人会怎么想? 难道不会说,她和老公分居可能是因为她的问题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以后在公司还怎么混下去?想要在公司好好干下去,名声是非常重要的,要不然,做什么事都会缚手缚脚。 老婆现在在单位里如鱼得水也和她有一个像我这么能干的老公有关。虽然我在警局也不是太有名,但是经常跟在局长身边的消息,或多或少,她们单位里的人都是知道的。要不然,当时我去参加老婆单位组织的旅游时,也不会有那么多女同事来找我搭讪问好了。 可见我在老婆她们单位还是有一些影响力的,虽然不算大,但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已经足够大了。但是一旦我和老婆分居了。那情况就会完全不同了。可能那些单位就会传出一些风言风语,不是说我的,就是说我老婆不好的。 总之一句话,这些家伙,绝对不会在知道我老婆和我分居以后,再对我老婆像以前那么好。虽然我可以做到的事情是尽量把我和老婆分居的事情隐瞒起来,不让消息传出去。但纸包不住火。 这种事情早晚都会被老婆的同事知道,现在网络又那么方便,要是这种事情我老婆的同事不知道,反倒不正常了。当然了。这些人肯定不会跟踪什么的,她们也绝对不敢跟踪什么的。因为,她们知道我是警察。 在明明知道我老婆有警察老公的前提下,还对我老婆进行跟踪,那等于是知法犯法,胆子太大了。这样的人要是被我抓到,他们还想脱罪?我第一个就会把她们拘留个半个月,让她们吃吃苦头。 我想,那些人不是傻子,我老婆的公司效益还不错,她们能够和我老婆在那公司待那么久,肯定都早已成了精英。也就是说,她们绝对不会愚蠢到去做那种事。那问题就很简单了。她们若是想要打听我老婆有没有分居只要从平时一些小细节着手就行了。 比如下班时间。现在我老婆下班时间不定的,有早有晚,早的时候下午五点,晚的时候七八点都有可能。但是,若我老婆真和我分居,那么,她下班肯定就不能再和以前一样晚了。也就是说,最晚不能超过六点下班。 因为,我和老婆分居不可能只有一两天的工夫。所以,我老婆下班时间必须要稳定。那么,这样来看的话,时间若是很短,根本就察觉不出我老婆家里有变化,但时间一长就完全不是这样了。 一些本来应该晚的应酬或者是活动,老婆若是按照现在的家里状况,完全可以忙到晚上七八点再下班,若是再晚,也行,但要是已经分居了。为了照顾孩子,她不能再这么晚了,也就是说,活动可能办到一半,她就要和负责人请假,早退了。 这种事情若是在一个月里发生一次,两次,谁也不会在意的,谁也不会去说她,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一个月内,肯定家里难免会出一些事情,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老婆真分居了以后,这就成为常态了。 也就是说,请假早退的情况会变得习以为常。那那些负责人难道不会注意到不对劲吗?只要她们注意到不对劲,那肯定会找人调查呀。就算不找人调查,也会叮嘱我老婆的同事出于关心的目的问问老婆家里的情况,是不是出了事什么的。 老婆越是守口如瓶就越显得可疑。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公布已经和我分居的事实来的更好。因为,这样的话,就不会出现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怀疑这怀疑那的情况了。但是,如此一来,问题还是很严重。 虽然老婆公开以后,她身上就没有什么负担了,但是这么做的代价就是,以后公司要有什么活动,要有什么大事了,比如能够升职的大事,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轮到老婆了。因为,老婆要带孩子以后,就必须每天准时回家。 这样,她会错过太多太多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这样时间一长,她又晋升不了,空有力气却无处使,一定会让她悲伤。若是孩子这个时候听话懂事一些也就罢了。若是整日围着她转,那她一定会打骂孩子。 孩子是千万不能打的。因为,他毕竟还小,根本就不明白我老婆为什么要打他。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我老婆心情好,耐心好,心平气和的和他好好说话,他也不会听的。毕竟是孩子。 也就是说,无论我老婆选择怎么做,若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孩子是绝对会哭闹个没完的。因为,孩子都是任性的,都是懵懂的,难以理解父母的,毕竟孩子有孩子的想法,孩子的想法可比我们成年人要简单的多,他还无法理解我老婆的愤怒来源。 一旦被打了,就以为是我老婆不好,而不是他太吵了,吵的我老婆烦躁的关系。所以,他越是这么想,越会哭闹个没完,因为,他想要利用这种方式让我老婆屈服,就像是过去我还在他身边的时候,只要受了委屈就会哭闹一样。 若是不出现意外,孩子是绝对不会选择其他办法的。因为,他出声以后,就只会这种方法而已,而且,这种方法在过去的几年行之有效,而且,见效快。就算现在他明白了,这种方法行不通了,他也不会改变。 这样持续下去,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孩子只会越来越讨厌我老婆。那么他越是讨厌我老婆,就会报复。当然,孩子的报复和成年人的报复不同。孩子的报复更像是小大小闹,受了欺负,必须欺负回来,更像是赌气。 但是,这种赌气也要看用在什么时候,若是我老婆心情好的时候,那你这么做,我老婆铁定开心的不得了。因为,她会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可爱,反而会兴致高昂的逗弄孩子,心情更好一些的话,甚至还会主动陪孩子玩,陪孩子闹。 那这样的话,就是一种良性循环。孩子会哭闹就是因为没人陪他玩,只要他看到我老婆蹲下身来,坐在地上和他一起玩,他就会开心起来了。而孩子是不会记仇的。也就是说,只要我老婆这么做了,他刚才所有的怒气都会转眼间烟消云散。 可是,若他哭闹的不是时候,那情况就完全两样了,结果自然也是南辕北辙。首先,我老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容易发脾气。她一旦发起脾气来,我要阻止都很困难,更别说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了。 孩子的哭闹只会让老婆气上加气而已。这等于是火上浇油啊。那等来的绝对是一场灾难。孩子绝对会被打的浑身都是淤青。我老婆清醒过来,看到孩子的伤势就会后悔了,她一定会想办法弥补。 但是,孩子就是孩子。孩子受了伤很容易弥补。老婆给孩子买了玩具以后会以为轻易就把孩子的问题搞定了。那她根本就不会把这种事放心里去。这样的后果就是,等到哪天心情再不好的时候,只会把孩子打的更重。 孩子一天天的长大,老婆若是这样无节制的打孩子,带来的恶果只会越来越大,到时那就算我回来,也阻止不了了。毕竟这件事关系到的是孩子一辈子的事情,若是童年有被家暴的阴影,长大了他还怎么面对其他人? 尤其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他会因为我老婆的关系,对全天下所有女孩子都心生畏惧感。那他还怎么正常的和同龄的女孩子相处?就算他长大以后明白了这些事,他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因为,这是他母亲带给他的阴影,会一辈子留在他的心里难以抹去。那我这么做不等于毁了我的孩子吗?这绝对不行。可恶!可恶!!可恶!!!今天真是倒霉透了,竟然会遇到这种事。 可是,现在事到临头后悔也晚了,抱怨也没用了,无论如何必须要把尸体尽快处理掉才行。让我想想该怎么处理。这里附近有洗手间,我若是把尸体带到那里的话,不行。洗手间处理不掉。 那里的冲水马桶哪有那么大。想要把这么大的尸体冲下去,必须要分尸才行。可我身上哪有分尸的工具啊。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整个警局也没有工具啊。法医部虽然有刀,但只能切开皮肤而已,至于骨头根本就切不开。 这尸体难处理关键就在于骨头。这么说,我要现在离开警局去外面的超市购买锤子道具?或者让送快递的人来把锤子送过来?来不及啊。若是现在出去买锤子,或者,我让快递来送锤子过来,等拿到了锤子我还要分尸,分尸结束以后,还要处理现场。 时间上根本就不够。天没多久就要亮了,可见想要处理尸体,最好的办法不是把尸体在这里处理掉,而是,先弄到其他地方处理掉。对。我先把这具尸体扛走,这样的话……也不对,我自己扛着走肯定会被发现。 因为,整个警局大楼都设有摄像头啊。我扛着尸体走过摄像头不是一下子就被发现了。那到了白天那些监控人员把视频交给局长不是很麻烦?当然了。若是真交给局长我还是放心的。因为。毕竟这件事是局长连夜差遣我做的。 他看到了视频一定会偷偷处理掉。这倒是不用担心,我最怕的就是那些家伙一时好奇把视频发到网上。一旦如此,那我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