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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与一帮朋友经常去打电动,拿着叮叮当当的币子到处得瑟,也为了那只有一个杆,四个或六个按钮的机器而消耗人民币,消耗青春。 有一次,我们又逃课出来打电动,有一个小子,可能是看我不爽,或者其他什么狗屁原因,再看我比较瘦小,皮肤比较白,就他妈的找茬惹我,还抢我的币子,我也知道我自己与他打是明显吃亏的,就跟我一起逃出来的老王说了此事。老王平时很能打,身体也很结实,也很敢打。小学时是经常与我并肩作战的战友之一。而我们为什么这么好,当然也是打出来的,古人云:“不打不相识。”就是这个意思。我虽然在身体上不占优势,但打架这门艺术也不光靠身体,还得有点技巧,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狠”。一下子,或简单的几下子,就把对方干掉,当然不会是拳打脚踢,那样我自己也会比较疼,况且我还没有牛逼到用拳脚这两个东东就能在短时间内把对方搞定。我得抄家伙,石头、砖头是比较常用的,木棍、铁棍也都不错,可惜那时我们太小,没有本钱买一把好的砍刀,拿菜刀我又嫌不够帅,丢脸,所以至今俺还没有砍过人的经验啊!唉!遗憾! 好了,言归正传,我与老王由于当时没有家伙,本以为没有家伙照样可以教训他,结果证明,我们轻敌了,骄兵必败的道理,广大的小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啊。 我们与他在走廊中用拳脚打了起来,那家伙太他妈的驴了,我们两人竟丝毫没占到便宜,而且那小子拳头象石头,打了我两拳,我都有些晕了,靠,我这个气啊。后来,其他人拉开了我们。我与老王心里越想就越觉得窝囊,便决定回去抄家伙再干。 这时,学校已经中午放学,我与老王回到班级中,拿了两个凳子腿儿,我们班的破凳子很多,所以家伙是很容易找到的。那小子好像早就知道似的,准备好了等着我们呢。而且他的凳子腿上还有一颗长钉子。周围聚集了好多人,好像是来看热闹的。老王的凳子腿较长,先打到了他,而那小子够不着,就撇出了家伙直奔老王,幸好老王也是有过多次战斗经验的,身手也够快,躲过了,而那带着长钉子的家伙,扎在了学校的杨树上。**崽子,没了家伙我看你还嚣张什么,老王又是一下,他用一只手臂挡下了,他另一只手还想去捡石头,我快速上前,照着他的手腕就是一下,疼得他直叫唤,接着就是他脑袋的一下,又是身体的N下,他的双手抱着脑袋,身体蜷缩在地上,像一条烂泥鳅一样,他嗷嗷直叫,老王一直骂着,我一声不响,面无表情,我们狠狠地打着,一下又一下,在连一下,又连N下。
打痛快之后,我们也累了,便各自回家了。那小子告老师了,下午我和老王被停课,站在办公室中,被问这问那,我们的家长也很快就被“请”到了学校,这段我就不想细说了,脑袋疼,总之就是陪了医药费,回家之后便是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接着是男女混合双打,老王也是一样的。 我至今还认为,遇到打架这种事,告老师是孬种的表现,尽管一次你可能得到了道歉,得到了医药费,但同时也会被人看不起,而且以后打起架来谁都不会rou你。还不如,别人是怎样打你的,你就加倍的还回来,来的痛快。所以我挨打时,从未告过老师,我这个人其实挺有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