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加入烈火
眼看着雷豹被击杀,众人都松了一口气。稍稍歇息片刻,杨琳和蒙锋上前开始对雷豹的身体进行采集。 雷豹的毛皮已经被火烧的有点严重,但杨琳还是勉强把皮揭了下来。流漓用小水流清洗一下,发现其实还是能交差的。 接下来,就是取元素核这一重头戏了。杨琳和蒙锋用匕首破开雷豹的肚子,从心脏旁边取出了一个圆形的发着金光的球,这就是元素核了。由于没有雷系法师,所以大家都看不出来这个元素核的品质,暂时收起来。 蒙锋又从雷豹身上切下了不少的rou,他说雷豹的rou还是十分鲜美的…… 总之这次猎杀雷豹之行收获颇丰,流漓也见识了武者的实力,是十分令他赞叹的。 到了冒险者大厅,烈火佣兵团和流漓先交了流漓的C级任务,由于雷豹的毛皮有些受损,所以没有拿到全票佣金,只拿到了3个金币,不过流漓也十分高兴了,毕竟这是他拿到的第一桶佣金。 之后,他们又交了烈火佣兵团的B级任务,没想到他们猎杀的竟然是中阶灵兽雷豹,元素核竟然可以卖到80金币,作为答谢,杨琳给了流漓20金币,是十分高昂的回报了。流漓也收下了这些报酬,毕竟他在猎杀雷豹中所起的作用十分巨大,这真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流漓拿到了钱,心情十分愉快。他拿着报酬准备转身就走,这时候,杨琳一把拉住流漓。流漓转身,满眼疑惑。杨琳下意识地把头发往后捋了捋,开口道:“小兄弟也没团队吧?” 流漓点头。杨琳脸上高兴了几分:“我们团队也还算强力,只是缺少一个治疗型的魔法师,塔寨村鱼龙混杂,长期在这里单枪匹马也不安全,不如和我们暂时组个队?……”语毕,她的脸上也漏出了稍微的紧张。 流漓看着她,和善一笑,最终点点头。其实,和他们一起组队的感觉还不错。 杨琳收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自然十分高兴。这个小兄弟不仅实力强盛,战斗能力也不错,并且,十分讨人喜欢呀。 就这样,流漓暂时成了烈火佣兵团的一员。杨琳带着他去了一个小旅馆,烈火佣兵团的人都住在这里,住宿费是每人30铜币。 杨琳告诉他,其实他们都是附近小镇的人,来到这里只是为了讨生活,除了刘烙,其他人也都有家室了,不过杨琳的丈夫前几年在一次任务中不幸身亡,只留下了她和他们的儿子,每当他们出任务的时候,儿子就会给蒙锋家暂时抚养。 烈火佣兵团一共订了三个房间,杨琳一间,蒙锋和陈引一间,刘烙和流漓一间。傍晚,蒙锋把雷豹rou拿出来,撒上蒙嫂自制的酱料,用刘烙的小火一烤,味道十分鲜美。大家都吃得十分开心,吃饱喝足后,众人都回到房间歇息。 刘烙和流漓回到房间,刘烙是个话唠,并且流漓和雷豹战斗时显示出来的实力也让刘烙十分震撼。他可不知道,这都是地阶仙兽陪练的结果! 刘烙一直询问流漓关于精灵的事,比如精灵的房间漂不漂亮,精灵真的像传闻中的不吃rou嘛,以及,精灵族的妹子是不是比流漓还好看……好脾气的流漓都一一回答。 “哎,流漓,你可真幸福,每天被这么多妹子包围着。你们精灵族的魔法也挺强大的,今天那个水系群攻魔法真的太炫酷了!”刘烙喝了点酒,有点大舌头,但掩盖不住他满脸的羡慕。我还觉得挺娘来着,流漓暗暗想到。
他们两人聊了很多,刘烙告诉流漓,他是附近蒙图镇的少年,自幼有着还不错的火系天赋,如果能够去圣光学院读书,一定前途无量。但奈何家里穷,付不起每年数千金币的高昂学费,所以他只能出来当冒险者来补贴家里生计。还好遇到了烈火佣兵团,挣的钱也够家里日常开销,不过他的父母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说到这些,刘烙脸上满是温柔的神色,也带着不能去更远的地方深造锻炼的遗憾。 流漓笑笑,拍着刘烙的肩膀,告诉他:“我和你一样啊,我也想去圣光魔法学院深造,但我身上一共只有100个左右的金币,可我不害怕,我会努力当好一个冒险者,然后挣够钱,去学院学习。” 听到这些,刘烙笑着挪走流漓的手:“你可别调笑我了,你看你的穿着,还有你这后面这根法杖,竟然可以悬浮在你的身后,上面这颗一定是元素之心,一看就价值数万金币。话说,今天怎么没见你用法杖呢?”刘烙突然意识到,今天流漓法杖都没有用。 流漓先是愣了愣,然后高深莫测地笑笑。刘烙哇哇地站起了身:“有法杖都不用,你就这么自信?你知道我多想有一把自己的法杖吗!……” “其实,我只是忘了。”流漓一脸无辜,这跟法杖整天在他身后漂浮,丝毫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他是真忘了…… 刘烙晕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