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仙侠小说 - 永恒仙位在线阅读 - 第172章 何为修仙?

第172章 何为修仙?

    果然,还是不死心!

    听完水含烟的话,云不凡已然验证了内心的想法,便是道:“你身为一院之主,这样真的好嘛?难道你就不怕,我剑院之主找你算账?”

    “怕什么?”

    水含烟道:“九师姐于我情如姐妹,又怎会为了这点小事儿,而找我算账呢?”

    卧槽,挖墙角是小事儿的话,那什么才算是大事儿?

    内心吐槽一句,又是听水含烟道:“而且,你来剑院之后,九师姐对你不管不顾,又有何用?还不如入我水灵院,由本院主亲自教你,也不会埋没了你的天赋。”

    “或许,北冥院主是在忙呢?”

    “有何可忙?”

    水含烟反问了一句,道:“自从那件事儿之后,九师姐便不会轻易再教任何一个人了。所以,你就不要抱这种期望,乖乖选择一个条件吧。”

    而云不凡并未答话,反而又是问道:“水院主,不知你可否告诉我,那件事儿,是哪件事儿?”

    “还不就是……”

    一瞬间,水含烟白眼一翻,道:“本姑娘跟你说这么多做啥?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到底选择什么?如果是个男人,就给我大大方方说出来,拖拖拉拉的成何体统,比娘们儿还娘们儿。”

    “我是不是男人,你要不要试一下?”

    话才说出口,云不凡瞬间后悔了。

    你不是没看见,此时水含烟的脸色已是铁青到极致,仿若下一刻就会暴走一样。

    内心一阵忐忑,云不凡小心翼翼道:“咳咳水院主,刚···刚才那句话不是对你说的,是···是自言自语。对,就是自言自语,你不用理会。”这句话说出来,云不凡自己都觉得非常假,都不相信。

    这不,水含烟脸色愈发冰冷,道:“现在你还有机会!选择一个,本院主从轻发落,以你的选择来决定接下来的怎么处置你。”

    “卧槽,水院主你真不能酱紫呀。你···你的节cao呢?你的底线呢?你怎么能够,逼良为娼呢?”

    “本院主就逼良又如何?就让你为娼了又如何?本院主节cao就是掉了一地,就是无底线又如何?你今日不选,也得给我选一个,不然本姑娘替你选。”

    “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一瞬间,云不凡收起嬉皮笑脸,罕见的面露严肃道:“我有原则,有底线。当初做过的决定,是绝对不会轻易反水的。既然我当初选择了这条路,那我就会一直走下去。如若中途转弯,那我的修仙之路还不如尽早结束算了。”

    “修仙之路,当一往直前,岂可有往回走之说?”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你选择让本院主公事公办咯?”

    在对方面色淡然的点头下,水含烟直直的盯着对方,不发一言。但片刻,却突然一笑,道:“不错,你倒是让本姑娘大吃一惊呀。没有想到,你小子的骨气这么硬,竟然不怕本姑娘的威胁。”

    “不错,值得表扬。如果你选择私的话,本姑娘反而是很鄙视你,哪怕让你进入水灵院,也如同九师姐那样对你不管不问。但你现在的表现,啧啧,让本姑娘更想把你挖走了。

    如此优良坚毅的道心,实属罕见。本姑娘现在也有点和宗主那样,好奇你日后的成就会到哪里了。太极?阴阳?亦或者是那永恒的仙人?”

    “日后,你便能知道,但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仙人,并不会是我的终点。相反,只是我踏足更高,踏足巅峰的一条必经之路,只是我的一个转折点而已。唯有那巅峰,才是我的终点。”

    “呵呵,大话谁都会说,你也不怕咬掉舌头?”闻言,水含烟冷笑一声道。在她眼里,云不凡太狂,属于那种有点天赋就狂妄自大的人。不自觉中,竟是对他略显几丝失望。

    “呵呵~”

    而云不凡只是淡淡一笑,保持平淡。因为他也知道,哪怕解释再多,如若没有实际行动,实际证明的话,想让对方相信简直是太难。所以,他保持沉默。因为沉默亦是金!

    思绪一转,云不凡又是道:“那个水院主,如果现在没事儿的话,我想继续修炼了。”

    “切~”

    明白对方委婉的下了逐客令,水含烟的心情相当的不爽。

    以往宗内,除了另外八大院主和生死宗主以外,谁不是一直想让自己去他所住之处,更是希望自己多留一会儿。但云不凡呢?看这样子,还嫌自己耽误他时间。这···她岂能不生气?

    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水含烟直接是不说二话,从云不凡身边经过。她怕再继续待下去,真的会被气的憋不住火气,爆发出来。

    原本,事情理应就这么结束,她走她的阳关道,他过他的独木桥。

    但不知为何,当水含烟经过云不凡身边时,后者身躯一震,眼中似闪过什么一般。下一刻,仿若身躯不受控制一般,竟直接抓住水含烟的左手臂。

    在对方又惊又羞,又不解又愤怒的面色下,云不凡既是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竟是一下把水含烟的袖子拉开,露出了那洁白如雪,无暇的肌肤。

    而紧跟着,他愣了,他呆了。

    又或者说,眼中充满着不可置信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