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江枫的回归 一
天下间最柔和的东西就是水,然而水这个东西却是十分可怕的,尤其是对现在的阿瓦隆来说。圣力的护罩隔绝了水,而黑暗巫师的魔法阵则让这个护罩一下子消失了,这样一来,原来被圣力护罩隔绝的水就不是漏进阿瓦隆,而是直接气势万钧的砸向阿瓦隆。在那一瞬间好像时间短暂的停顿了一下,原本被隔绝的水在那一刻好像巨兽张开的大口,一下吞没了阿瓦隆。 当然,虽然气势雄浑,但是指望就这样干掉这些居住在阿瓦隆上的英国修行界精英显然是不现实的。不过,叶轻眉并不是没有后手。太阳真火很强大,但是在江枫没有掌握太阳真火的时候,修行界如果论玩火,叶轻眉也是绝顶高手。即使是现在在玩火的技巧上,江枫甚至叶轻眉的爷爷都比不过她。尼斯湖,作为一个以水怪而文明天下的湖泊,很多人都曾经想在这里寻找到水怪的身影,但是从来没有人成功,出了阿瓦隆的原因以外,那就是尼斯湖水中含有大量的泥煤,这让湖水的能见度十分的低下。而这些泥煤在这个时候就成了最好的点火材料。水和火固然相克,但是水火又何尝不是相生的? 叶轻眉只等那些回水一下淹没阿瓦隆,然后就发动了她早就布下的阵法。一道亮丽的电光如游鱼一样,飞快的窜到了湖里,在阿瓦隆的上方不断的游动,不一会。就看到很多地气泡从湖中翻腾出来,本来就已经波涛汹涌的湖面给这样一下弄得更加的沸腾。接着,叶轻眉指尖的法诀变化了一下,一抹红光如白驹过隙一样闪耀了一下,在这个深沉的夜里却并不显得特别扎眼,但是却已经足够让整个湖水腾的一下被引燃,熊熊的火焰就漂浮在整个湖面上。那种景象是如此地诡异,好像整个湖里不是水而是汽油一样 仔细看去,这火并不是光在湖面上烧,一缕一缕的火苗好像是游鱼一样,钻到了湖里,那点点的星光一样的火苗已经被湖面上的大火遮挡住了形象,要不是仔细的看过去,还真的发现不了。 叹为观止,实在是叹为观止。在这群人中间。大概只有灵龟子知道,叶轻眉不过是小试牛刀而已,这阵法的威力并没有完全的释放出来,这样地效果虽然很眩目,但是却并非是一味的借助阵法,而是巧妙的利用了湖水,谁都知道,水电解以后会变成氢气和氧气,这是初中的试验,但是这样的电解并不足以让整个湖水燃烧起来。但是,尼斯湖里的泥煤,却成了最好的燃料,叶轻眉只是用电来分解出氧气,支持泥煤的燃烧。虽然很简单,法术也并不是特别地困难,但是这份奇巧的心思,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 有的时候。法术地高低,并不在于你能够使用多少强大的法术,关键是你能不能在合适的时间选择一个最合适的法术。这除了依靠经验以外,更多的靠的是天赋了。 阿瓦隆早就有了准备。在岛上的除了那十三个骑士和十三个见习的骑士以外。剩下地都是战斗了一辈子的狠人,虽然他们的体力和精力已经不能让他们继续坚持战斗在第一线,但是不可否认他们的实力和经验都是最强地,在来到了阿瓦隆之后,这里封闭的环境让他们的实力更加的高深,他们早就知道,在浮出水面的一瞬间。就会遭到攻击。所以当那些黑暗巫师的魔法阵直接消除了圣力护罩的时候,湖水地倒灌对他们地影响并不是很大。这些看上去杂乱的石屋,已经组成了一个最深奥地防御圈,他们也没有必要花费力气去阻止湖水的肆虐,因为这些石屋足以抵挡住这些水。^^ 然而,他们还是失算了。他们并没有想到,这水竟然会和汽油一样燃烧了起来!热力固然难耐,但是这并不会对他们构成什么巨大的威胁。虽然叶轻眉的火点的很巧妙,但是毕竟泥煤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燃料,发出的热量有限,至少对于修行者来说不是不可以忍受的。可是这火和水不一样,依靠湖水电解出来的氧气自然是不足以支撑长时间燃烧的,但是这些泥煤燃烧的时候可不是光消耗水里的氧气,同时也在消耗这些石屋组成的防御圈中的氧气。 修行者即使再厉害,没有到达一定的程度,还是无法抵御缺氧的。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脱胎于教廷战技的骑士们,他们的动作要消耗的氧气可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量。不用多想,这样下去,他们一定会在见到对手之前就被消耗掉大量的体力和修为,这样一来战斗就没有把握了。 这个时候,他们也没有办法,只有加速阿瓦隆的上浮,虽然这样难免让他们暴露在敌人的打击之下,但是好歹比这样要强。于是叶轻眉他们就看到了一个十分壮观的景象。 一个岛从湖中快速的浮起,那种场面那种气势,是无法形容的,就说岛浮起之后,在岛的周围那飞泻的流水形成的如裙子一般地瀑布,就不是任何喷泉能够比拟的美丽。虽然是在黑夜,这样的美丽也足以让人心动神摇。 与此同时,岛内那十三个骑士已经开始了尝试取出神剑。这已经是第八个骑士的尝试了,但是很遗憾,这些骑士对于天地的理解还不足以让他们的手穿过水晶的阻挡去碰触到神剑。当阿瓦隆岛全面浮出水面的同时,第八个骑士黯然的离开了水晶,第九个骑士开始了他的尝试。 这边的战斗,对于江枫来说,却一点影响也没有,这已经是第五个月了。在两个月前,他和王佶同时达到了修行的瓶颈,修为卡在结成金丹的前一步,虽然真元一直在不停的凝聚,甚至在体内已经形成了一个金丹的形象,但是不管江枫还是王佶都知道,这看上去好像金丹的真元,和真正的金丹比起来,还是有质上面的差别的。 怀着恭敬的心情,王佶和江枫请教了老人。老人当时只是笑了一笑:“修行啊,怎么,你们以为你们修行了就不是尘世的人了?一天到晚在这里和我老头子种地,到底还是缺少了尘世的阅历。这样吧,你们不要用你们的修为,到尘世和一个普通人一样溜达一圈,每个人专来千金的时候,差不多你们就应该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于是,江枫和王佶就下山了。一千金,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江枫知道的时候,他的口袋里只剩下买一个馒头的钱了。唐朝,代表的是什么概念?依靠从唐朝通商,把持了那十分艰难地丝绸之路,阿拉伯人赚取了无数的金钱,以致于后来那些西方的冒险者形容阿拉伯的世界都是用金壁辉煌的宝藏来形容的。而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度,唐朝和其他的国家经济实力上的差距可不是现在的美国和那样的差距,那可是美国和非洲最穷困国家的差距差不多了。一个美国的中产阶级,他所拥有的财富可是让现在的大多数人都很羡慕的。而一千金,不但能够让一个人在唐朝得到体面地生活,甚至可以作为一方小富豪了。江枫本来以为,凭借他丰富的现代知识,能够在这个唐朝社会混的顺风顺水,虽然不至于和穿越小说的主人公一样那样财富多多权倾天下,至少弄个一千金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可是江枫错了,大错特错。从他下山以来,找了很多的工作,却没有一份他能够胜任的!这是一个诗歌的年代,江枫固然知道很多流传后世的诗篇但是这里的人,甚至在讲话的时候,顺嘴就会溜出一两句诗,这样一来,别说口才了,就连说话都有人闲江枫俗,甚至一听江枫开口两句大白话,就拒绝了江枫——这是一次江枫在应聘西席的时候受到的打击。
好在唐朝的房地产没有像江枫那个时代那么疯狂,经过了大战之后还在恢复元气的唐朝,还是有很多无主的土地,足够江枫容身的。江枫现在就居住在一个破旧的山神庙里,虽然破旧,但是收拾一下,还是挺不错的,至少这样的一个宅子在江枫的年代可是很值钱的。僻静是很僻静,江枫虽然不能使用自己的修为,但是武术到并不在此列。不过江枫一直都认为自己是文化人,沦为武夫看家护院,江枫还是有一定的心里抵触的。这和王佶不同,王佶一下山,就靠着自己的功夫找到了一个护院的活,干得还挺好的…… 好在江枫还有一笔好字。就在江枫认真的考虑是不是给人当护院糊口的时候,一份意想不到的职业让他眼前一亮,那就是专门替人写信。江枫不由得庆幸,当初他爷爷让他练字的时候用的都是古碑帖。从到到都有习练,这繁体字写的是很不错的,甚至一些异体字都写的很好。这样一来,江枫总算是不用给别人看家护院,支了个小卓,挂了一个白幡就开始了他的写信生涯,倒是也能糊口了。一千金暂时不做此想不过,等有机会再说吧。 就这样,江枫干了两个月,在前几天终于找到了一个通向一千金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