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快车秦级快速战斗支援舰
“节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成功,使帝国海军认识到了补给战舰的重要性。 只是,在战争初期,帝国海军对战斗支援舰的需求并不是太大。当时的主战场在西太平洋,而帝国海军在该地区的基地非常多,舰队往返所需要的时间也仅仅只有几天,或者十来天,随着二十四艘“节气”级逐渐服役,足以满足舰队作战的要求,使帝国海军不用急着开发新的快速战斗支援舰。 最重要的是,战争初期,需要建造的战舰太多了。 不说别的,“皇帝”级与“皇帝”级乙型战列舰的建造工作就耗费了帝国海军造舰总费用的四成。另外,大批老旧的巡洋舰与驱逐舰等着替换,而新式巡洋舰与驱逐舰的建造工作压得海军几乎喘不过气来。为了发动反击,海军还得为陆战队建造登陆舰与运输船(陆战队的运输船不是普通商船,其性能要求比商船高得多)。为了确保获得充足的海外资源,还得建造大量的商船。 反正,在当时的情况下,帝国海军既没有需求,也没有能力建造更多的战斗支援舰。 只是,没有任何人否认快速战斗支援舰的重要性。 在战争初期,最能体现快速战斗支援舰意义的就是进攻日本本土的几次海战。当时,第一舰队里的第11舰队,第12舰队都在海上持续活动了数个月,连续参加了多次战斗。如果在以往,这些舰队在执行完一次对地炮击任务之后,都得返回港口补充弹药,从而浪费极为宝贵的时间,也削弱了舰队的战斗效率。正是有了快速战斗支援舰,各舰队才能在海上持续作战。 如果说强大的舰队是获取胜利的基础,那么以快速战斗支援舰为代表的强大后勤保障能力就是基础的基础。 直到七十二年(40年)年底,随着美国参战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帝国海军才决定研制新的快速战斗支援舰。 此时,海军已经在使用“节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时候总结出了很多经验教训。 当时,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快速战斗支援舰的速度一定要跟得上舰队的速度。以往,舰队的最快速度在二十四节左右,而随着快速战列舰,以及大批新式战舰服役,舰队的最快速度将达到三十节,持续航行速度也将达到二十四节。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最大速度必须达到三十节,且持续巡航速度必须达到二十四节。 二是续航力。随着舰队的作战范围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在美国参战之后,舰队将到西南太平洋,中太平洋,北大西洋,甚至东太平洋地区作战,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的续航力不应低于主力舰,甚至应该略微超过主力舰,这样才能保证快速战斗支援舰能够全程伴随舰队行动。 三是自卫能力。因为快速战斗支援舰往往要单独赶赴战区,在完成补给工作之后,又要单独返回后方的港口,如果每次都安排护航战舰,就需要占用额外的战舰,削弱舰队的战斗力。即便快速战斗支援舰能够在与敌人的袭击舰与破交舰遭遇之后,利用速度逃避,可是随着破交舰的扩大,敌人破交舰的性能也将随之提升,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应该具备一定的自卫能力。 四是综合后勤保障能力。虽然快速战斗支援舰主要向舰队提供作战物资,但是在必要的时候,快速战斗支援舰应该具备为战舰提供其他物资,乃至帮助战舰更换受损设备,为战舰提供修复支援的能力。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上就得承载更多的零备件,以及用于修理战舰的设备,同时还得考虑设置医院,使其具备一定的救援能力。 五是相互补给能力。“节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不具备相互补给能力,只能返回港口补给弹药。这在某些时候会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有的快速战斗支援舰满载弹药,却因为燃油不足,必须返航,而另外一些燃油充足的快速战斗支援舰却因为没有载够弹药,也得返航。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必须要具备相互补给能力,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海军对新一级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性能提出了极为明确的要求。 相关的设计工作仍然交给了南通造船厂,而按照造船厂的意思,要想达到海军的这些要求,要么减少物资承载量,要么就增加排水量,没有别的选择。另外,要想让其达到三十节的最快速度,必须采用战舰的设计标准,而不是商船的设计标准。如此一来,建造成本必然直线上升。 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之后,海军接受了增加排水量的事实。 当时,战争已经打得很“火热”了,再过多的考虑成本,就只能得到性能不够好的舰船,从而制约海军舰队的战斗力。 只要海军放开了限制,设计上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了。 七十三年(41年)年底,相关的设计工作全部完成。 当时,四家可以承担快速战斗支援舰建造工作的造船厂已经完成了扩建工作,都拥有了四座大型船坞,能够同时建造四艘大型补给舰,因为每家造船厂正在建造二艘大型综合补给舰,所以海军下达了八艘的订单。 同时,海军将其命名为“秦”级,且每艘只给了番号,没有给名称,其番号从101到108。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23450吨,满载排水量:39750吨,总长:223.4米,水线长度:217.6米,型宽28.2米,空载吃水7.1米,满载吃水:9.4米;定员587人。 锅炉:4台七十二年型燃油锅炉,主机:4台七十二年型(船用)蒸汽轮机,功率:125000轴马力,推进:4轴4浆;航速:满载时28节,标准载重吨位时(半载货时为33000吨)30节,续航力:16000海里/16节。 武备:4门六十七年型150毫米/L52型舰炮。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8500吨,淡水2000吨,食物750吨,零备件1250吨,其他:500吨。 从载货能力来看,“秦”级与“小节气”级相当,反而不如“大节气”级。 只是,衡量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性能,不能仅仅只看其载货能力,毕竟快速战斗支援舰并不是普通的后勤保障舰艇,更不是商船。 当时,“秦”级开创了很多第一,而且这些开创都成为了后来的快速保障舰艇的标准。 比如,“秦”级首先采用了高速舰体,而不是以往的高速商船船体。仅此一项,就使其在远洋的航行能力得到了极大幅度的提高,使其具备了全海域活动能力。另外,该舰是第一种采用了自卫武备的后勤保障战舰。还有,“秦”级是第一种具有抢修受损战舰能力的后勤保障战舰。最后,该舰的物资输送能力是“节气”级的三倍,从而使补给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战舰暴露的时间,提高了舰队的作战效率。 这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就是其采用了战舰的舰体。 从航行速度,续航力,以及后勤维护等方面来看,采用了战舰舰体之后,快速战斗支援舰成为了真正的战舰,同时大大缩小了帝国海军的后勤保障压力。不说别的,战舰的维修周期,特别是在高强度活动之后的维修周期比商船长得多,后勤保障压力也就小得多。另外,在恶劣海况下,战舰的适应能力也远远超过了商船。 另外,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如果不采用战舰的舰体,将很难达到30节的速度。 为此,“秦”级采用的是4轴4浆的推进方式,而不是以往保障类舰船一致采用的2轴2浆类推进方式。 如果从后续战舰的发展来看,“秦”级的最大贡献就是规范了快速战斗支援舰的设计,并且使其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战斗舰艇,成为了帝国海军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