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言不合
王大力陪着小扎克二人,感受到了血蹄部落众人的热情。 “小扎克,你不是睡觉的时候被荒原巨狼叼跑了吧。哈哈” “不对,他肯定是半夜起来尿尿,结果迷路啦。” “小扎克旁边的这是谁,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矮人一族啊。” 王大力“。。。。。。。。。。。。。。。。” “小扎克快给我们介绍一下你的矮人朋友吧。” “快看,他的矮人朋友的项链上穿着什么,居然是喷水兔子的大门牙。” “是啊,他居然以捕杀过喷水兔子为荣,佩戴兔子的门牙为战利品,哈哈哈哈哈。” “笑死了,不行了啊,哈哈哈哈哈哈!” 王大力“。。。。。。。。。。。。。。。。” 眼神扫过这帮野蛮人的脖子,全都是挂着五花八门的项链。 他也终于搞明白了,感情项链上穿的都是战利品啊,自己还一厢情愿的以为这是习俗,佩戴几颗兔子的门牙,就是迎合他们的习俗,最终和他们打成一片,结果事与愿违,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不同于站着原地不知所措的小扎克,满脸无所谓的王大力,不屑的盯着这帮小扎克的同族,心想:“老子好歹曾经也是一名堂堂的解放军中尉,和你们一帮傻逼野蛮人计较个什么劲。” “都给老子闭嘴。”血蹄扎克和卡恩一前一后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人群慢慢散开,看到血蹄怒气勃发,部落族人们也都安静的闭上了嘴。 跟在血蹄身后的卡恩,冲着小扎克眨了眨眼睛,一脸的爱莫能助。 没等小扎克解释,血蹄抬起脚冲着他的胸口就踹了过来。 看着着势大力沉的一脚,王大力心中一沉。 已经和小扎克相处了这么久,他嘴上不说,心里已经把小扎克当做亲弟弟一样对待,自己都舍不得打两下,刚才面对一帮家伙冷嘲热讽的,自己没在意,因为骂两句而已,又不会少两块rou,也懒得计较。 但是骂归骂,居然对面随便蹦出个家伙,就敢当着自己的面对小扎克出手,这一脚要是踹实了,小扎克抗击打能力再强,断掉一两根肋骨不是不可能的。 血蹄扎克踹出一脚后也有点后悔,以前自己教训这个傻儿子的时候,小扎克都是连跑带逃的,怎么今天傻站在原地,不过暗中还是收了大部分的力气。 自己不过是做做样子给其他人看的,毕竟小扎克跑出营地后,部落里的族人找遍了周围几十里的地方,就差闯进凶兽森林里了。 王大力没想那么多,血蹄和卡恩一出现,他就认出这两人多半是小扎克的父兄,毕竟面容上有着七八分相似,没想到当爹这个熊样,一见面就下死手。 自己小时候离家出走跑到山上,最后被抓回家,也不过是挨了老爹几个耳光,当爹谁还能下死手? “去你妈的,老子混不下去,大不了带着小扎克回凶兽森林,对自己儿子都下死手的爹,不要也罢。”心中这么想到,王大力动了。 一个侧步上前,左手将小扎克推到旁边,右手一掌推开血蹄势大力沉的一脚。 “恩?”不说血蹄愣住了,就连旁边围观的蛮族战士也愣住了。 “轰”的一下,四周的蛮族战士将王大力围了个水泄不通。 血蹄扎克一击未中,反而原地站定面沉如水,满脸怒气问道:“哪跑出来的人类多管闲事?你他娘的又是谁?” 小扎克一看要遭,急忙喊道:“父亲大人,他是我的朋友,这是误会。” “你闭嘴。”血蹄扎克又看向这个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多的人类又问了一遍:“人类,你是谁?再不回答我,今天就让你躺着出去。” 血蹄不是那帮没见识的部落战士,王大力明显就是身形比较高大的人类,一身不伦不类的野蛮人装束,八成是人类的细作或者斥候。 王大力冷笑了一声,看样子今天是不能善了了,这帮逼果然是野蛮人,不讲理不说,还真是一言不合就开干。 站在后面的卡恩没有像父亲一样想的那么多,虽然自己总是取笑甚至是揍小扎克,但是对于自己的这个亲弟弟,他还是非常喜爱的,不过就是蛮族人的喜爱方式和其他人不同而已。 此时的卡恩,看着救下小扎克王大力,眼里也少了几分戒备,多了几分感激。 小扎克迫于父亲的yin威,虽然没有再解释,反而是拉了拉王大力的胳膊,满眼噙着泪水站到了他身后,此举明显是站到了自己老爹的对立面。 王大力心里感动,好小子,哥哥我没白疼你,今天我看谁敢动你。 这一幕恰巧被血蹄扎克看到,怒气更盛。 王大力将小扎克护到身后,一脸不屑道:“你吓唬老子呢?不服单挑啊,老家伙,人多欺负人少?你们蛮族就这个逼样称霸荒原?笑死我了。” 其实血蹄一点也不老,四十多岁不到五十,算是壮年,可是放在常年征战厮杀的蛮族身上,确实已经过了巅峰的时期。 不过就算如此,血蹄扎克也未把王大力放在眼里,就算格挡开自己的一脚,最多证明对方些力气罢了,比力气?谁还比蛮族人更强。 “你的意思是,你,狡猾的人类,要挑战我,血蹄部落的酋长-----血蹄扎克?” 王大力朝地上吐了口痰,轻蔑的说道:“废话那么多,我要是打赢你,你放了我和小扎克,我要是输了,任你处置。” 此举果然将周围的蛮族战士激怒,一个个大骂不已。 “狡猾的人类,你敢与我,血蹄部落荒原脊剑虎的拥有者,血蹄之斧,卡恩-扎克一战?”就连站在旁边的卡恩也看不过去了,部落酋长的荣耀,何况还是自己的老爹,不是一个外人肆意轻视的。 “对付一个人类,不用卡恩大哥出手,我,血蹄部落的精锐战士,你敢不敢接受野兽之瞳—大巴比伦的挑战?” 王大力翻了翻白眼,这帮傻B起的都是什么破名,还不如我的呢。 “就你了,老家伙,既然你说了算,你敢应战吗?”王大力不理其他人叫嚣,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血蹄扎克。 “哼,果然是狡猾的人类。”血蹄扎克示意周围的族人们闭嘴:“好,要是你,狡猾的人类,今天赢了我,我就不追究小扎克的过错。” “好,老家伙。”王大力双手一扯,把后背上的脊剑虎皮子扔到地上,原本裹成筒状的皮子和一些杂物也散落到地上。 活动活动脖子,又把身上用兽皮做的半截袖也脱了下来,露出了不亚于野蛮人的强壮肌rou。 王大力脱掉上衣后,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更是令人侧目。 在属于自己的那个世界,因为一次掩护撤退,被一颗高爆手雷弹片划伤过的背部,更是纹了一条过江龙。 除此之外,腹部上一道长长的疤痕,令周围的野蛮人浮想联翩。 还有左前胸那两条交错的鞭痕,是他当初在执行境外任务时,被非洲某小国叛军俘虏之后留下的伤痕。 血蹄扎克望着全身上下布满了疤痕王大力,渐渐收起了轻视,郑重的说道:“你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战士,说出你的姓名。” 要不说野蛮人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王大力的卖相很符合野蛮人的审美观,就凭着一身如同健美先生般的肌rou,在野蛮人眼里,这就是一个小一号的同族啊。 王大力原本玩世无恭的笑容也收敛了起来,全身上下并发出一种蛮族人再熟悉不过的气息,那就是彪悍。 卡恩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类变了,不是外表变了,而是气质变了,只有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才有这种直面生死的气质。 同样发现这个问题的还有小扎克,不同于印象中无比熟悉的“大力哥哥”,但是至于哪里变了,他也形容不出来,他感觉他的大力哥哥和他的父亲血蹄扎克似乎有种相同的气质。 要是做一个比喻,就是感觉以前与王大力相处时,就如同平和状态下的荒地暴熊,人畜无害,而现在的王大力,像极了那天暴怒的荒地暴熊,无尽的野性,和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侵略感。 “我,凶兽森林的守护者,荒地暴熊的临时饲养,啊不,荒地暴熊的驯养者。”说道这里王大力指了指仍在地上,原本卷成一团,掉在地上后散开的脊剑虎皮子,继续说道:“脊剑虎的奴役者----王大力,与你决斗。” 卡恩一双眼睛差点没从眼眶中鼓了出来,他认出来了,地上那几张被裁减过兽皮确实是脊剑虎的皮子,他自己的战斗守护兽就是一只成年的脊剑虎,对于这种有着很好防御作用的皮子,他再熟悉不过。 难道这个人类真的曾搏杀过一只脊剑虎? 不得不说,王大力胡编乱造这一串串令人眼花缭乱的称号,唬的周围的野蛮人一愣一愣的。 王大力偷摸的朝着同样傻眼的小扎克眨了眨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