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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之 列斯达(巨雷,BL,慎入!)

    每个人都认为得到驿马家领主之位,使一个私生子成了驿马公爵是我的终极目标。

    而且我做到了,全世界的人,应该就数我最快乐。

    可是,不。我一点也不快乐,因为他死了,他离开了我,我再没有那份唯一。

    说起来,我实在应该下地狱去呢,呵呵,因为我产生了正常人不应该产生的感情,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其实我很想下地狱,那华丽炽热的岩浆,正是我最好的葬身之所,极端的热烈才是消灭我这肮脏灵魂的好地方。

    我想,当死亡来临的一刻,当我看着地狱的大门为我打开,我会笑着走过去的。多可笑,我为什么要出生呢?一个舞女的孩子,一个贵族的私生子,虽然我的母亲曾经是贵族,但她毕竟是我父亲买来的玩具。一个玩具,为什么要生孩子?应该就那么美丽着,然后残破着,最后被丢到垃圾堆里。

    可是她生了我,或者是因为她的苦难还要我来继续承受,或者因为诸神还要残忍的看一出悲喜剧,所以做为人类的我们,就仍然要演下去。

    我鄙视诸神,没有比我更恨他们的人类了。他们都是些无用而恶意的神,不但不能解救人的苦难,还要加上更多。作为一个私生子,我的命运已经被注定,如果让我像烂泥一样生活该多好,至少我的灵魂不会堕落。可是诸神没有那么安排,他们让我那无耻的父亲突然有一点良心发现,尽管我是私生子,可他却想办法让我生活在了驿马家的城堡――黑冰宫殿里,然后我向深渊滑了进去。

    因为,我爱上了我的哥哥。

    作为一个男人,我该爱女人,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我不该对自己的家人存在非分之想,作为一个少年,我本该爱更多可爱的东西。可是,我就是爱上了他,见到他的第一面就爱了。

    他是那么英俊,才刚刚成年就帅得让人没有办法呼吸,我甚至记得我的奶妈和专门照顾我的侍女在见到他时,身体自然而然的柔软和呼吸的急促。

    他看不起我,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可我却一下就喜欢上了他,心跳得连成一线,似乎只有一下。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有贵族气质的人,看低贱的人时总有些微微的厌恶,看他同一阶级的人时礼貌得让人感觉很疏远。他那么高大强壮,和他在一起,我自己弱得好像树边的小草,没有他的保护,我简直像是不能生活在这蛮荒之地似的。

    我缠着他,虽然他讨厌我,可我就是经常跟在他身后。当他的跟班没关系,被他喝斥没关系,只要看着他就好。没有人告诉我,男人不可以爱男人,也没有人告诉我,弟弟不可以像情人般爱哥哥。既然没有人对我说,那么我爱了又何妨。

    对我来说,他是最美丽的神。我唯一的神。

    父亲不在的时候,他喜欢欺侮折磨我,我忍耐着。也许这种隐忍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开始不许别人欺侮我,在这个时候,我好开心哪,无论如何,他对我与众不同,这小小的唯一就让我觉得很幸福。

    那时候的我很纤弱,由于我遗传于母亲的美貌,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姑娘。有时候,他会对我说,“你就像个女人,如果真是个女人就好了,我一定要收你做情妇。现在我身边的那几个女人,没有一个比你美。”

    我听了他这话,一直向诸神请求,请诸神把我变成女人,哪怕是最低贱的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爱我。

    可是,我从没有变化。

    为了博取他的欢心,有一天晚上,我穿上女装,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当时他正和一个女仆光着身子,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滚。

    看到我来,他先是生气,然后眼神发生了变化。

    “你毕竟是我父亲的儿子,穿成这样传出去,会毁了我驿马家的名声。”他对我说。那个女仆在一边吃吃的笑。

    我生气了,不是因为他骂我,而是因为他居然抱着别人。

    我夺路而出,他却追上来揪住我的头发。我好疼,他却还骂我,“你还没有碰过女人是吗?一个男子汉过了十三岁还没有女人,简直是耻辱,今天就让我为你补上这一课。”

    他强迫我和那女仆发生关系。那女仆起初不愿意,但他的一个金币让那女仆主动起来。我想躲,可是我逃不过天生的反应,于是在那一夜,我失去了我的第一次。

    “你长得像个女人,可你却是个男人,以后别再这么穿了。”他对我说。

    我又羞又怒,因为我对女人有感觉,可是我更爱他,为什么他不明白?我抽出一边的剑,毫不犹豫的刺死了那个女仆,然后在他的惊愕中说,“你说过的,我亲爱的哥哥,我穿女装这件事不能传出去,所以我只能杀人灭口。”

    他特别生气,吼道,“你不能让她死在我的床上,这些血谁来清理干净?”

    我沉默着,然后猛扑了过去,压倒他,吻在了他的唇上。

    他吓呆了,哈哈,这样的人,驿马家说一不二的人,狂妄的人居然吓呆了。那是我第一次胜利,他的唇如此迷人,他僵在那任我吻,然后猛的推开我。

    “下贱的私生子,你只要敢再来一次,我杀了你!”他的眼珠都气红了。

    我哈哈大笑着离开,可心里却流着血,有谁会看到?有谁知道我的痛苦。我只不过是爱他,不管多么病态,多么可耻,我的爱却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纯洁。

    他再不和我亲近了,但却也没赶开我。我想,他对我也有感觉,只是他贵族的身份和地位,还有日常的伦理道德不允许他那么做。

    我们就这样僵着,其实我并无所谓,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可是不久后,他走了。我掏心挖肺一样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寻找力量,因为他想统一大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他为什么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让人返老还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两世,三世,无数世的来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长的时间可以弥补一切。

    可惜他没找我,而是找了个幻灵女人,生出一个魔法强大到可以毁灭一切的孩子――阿德斯。而不管他多恨那个幻灵和半人半魔的儿子,他都在关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个孩子。

    我妒忌得发疯,如果他不在我身边就罢了,但在我的视线中,我不能容忍他对别人的注意力大过我,何况那孩子渐渐成了他的唯一。

    于是我决定破坏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爱我,就让他恨我吧,至少那种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个孩子,报复了我的哥哥。当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样子,我心里像被刀剜着,可却又无比的快乐。

    他想要的一切都没了。他死了。我想要的一切都没了,因为他死了。

    而我活着,我要一直活着,因为活着才能痛苦,因为痛苦是我唯一有为他做的。而且我要等那个孩子回来,等他亲手送我下地狱。

    我相信,我那个混蛋哥哥,我最爱的人,正在地狱的烈火中等我。不管那有多可怕,我愿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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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我是不写BL文的,但当初的设定就是列斯达对阿德斯之父有不一样的感情。毕竟同性恋这回事是存在的,我并不歧视,不过也不喜欢就是了。我觉得那是个人的事,别人无权干涉。

    所以尝试着写了一章,希望大家感受到列斯达那浓烈又残忍,还有点病态的感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