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平安夜 一(总算发上来了!)
本章副标题:这几天不平安啊。 1920年12月24日晚上六时许,中华民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这栋坐落在第十二大街上的朴素三层小楼门前竖起了一颗两三米高的圣诞树,上面挂满了彩灯。再加上接连驶来的一辆辆汽车上的大灯,在白皑皑的积雪反射之下,就把门前照得一片雪亮。 今天这场平安夜舞会实际上是一场真正意义的慈善舞会。 本来总领事馆开这场舞会是为了答谢纽约侨界对华北大旱的巨额捐款和全力支持,可是不成想几天之前,也就是12月16日中国又发生了一场地震。那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海原大地震。 这场地震发生在中国宁夏南部海原县和固原县,震级高达里氏8.5级,而这次地震烈度被评定为十二级,即最高级别! 此次共造成28.82万人死亡,约30万人受伤。这是中国有地震记载中最高烈度地震,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烈度地震。全球96个地震监察局录得此次地震,余震维持三年时间。 对于纽约总领事馆这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自然又要指望爱国华侨们伸出援手了啊。 再加上南洋首富的千金黄蕙兰女士第一次以下一任驻美公使夫人的身份出现在纽约,她可是来过美国好几次,因此邀请了以前结识的故友亲朋。 另外还有一个姓袁的留学生得蒙德国废帝威廉二世看重,要给他办一个什么赠剑仪式,这也让大家颇感好奇。 所以今天可真是热闹了,据说纽约城侨界中的头面人物今天悉数到场,甚至连李杰夫妇都搞了一张请帖,如今正坐着堂内兄弟开的小汽车赶赴这场舞会。车里除了他们两位之外,还坐着一身道袍满头白发仙风道骨的文锦绣文大神医。 “当家的,快把这领结给带上,不然不成样子。” 红旗大五哥今天难得地穿了一身西式晚礼服,他这长相和这身段再有这气质,穿上这身好衣服那可真是有点样子。也算是应了一句古话,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只不过他一边笨手笨脚地带着领结,一边还抱怨道:“俺就说穿长袍马褂来吧。你非得要俺来这一身。” 也是一身洋装的金凤四姐嗤笑道:“哎呀,你当年也不挺喜欢穿洋装的吗,如今到了洋人的地界反倒是不爱洋人的打扮了,还真是矫情。” “当年俺不是……”李杰神色一黯,这话就没有说下去。 李太太也算是历练出来的人精,看出自己丈夫神情不对,赶忙转了一个话题道:“当家的,袁二爷上次说他成了容……容什么克,还是威廉那个二世皇帝老儿的趟将……” “什么趟将啊?鸿渐贤弟都被你说成土匪了。”红旗老五打断道,“那不叫趟将,叫骑士!” “什么骑士,什么趟将,反正都是骑马的……”金凤四姐小声咕哝道。 李杰总算带上了那个该死的领结,听了这话摆手道:“嗨,就算他们都骑马,那也不是一回事!” 李太太哼了一声道:“好吧,反正威廉皇帝今天还要送他一口尚方宝剑……” 红旗老五这次没力气纠正自己老婆,只好听她胡诌了下去道:“尚方宝剑呐,那二爷岂不是能在德意志横着走了?他说的……” 她瞥了一眼旁边正襟危坐的文神医,凑到自己丈夫耳边压低声音道:“这笔大生意说不定真能做做的呢。” 他闻听此言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自己的太太除了小脚之后,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爱学习,所以赶不上……嗯,自己。这老是用戏文来指导生活,难免就要贻笑大方了。不过这一次她说不定歪打正着地说对了。 李杰不由得想起第一次和袁二爷见面的光景,实际上他直到现在还不大相信真的有那么一个百岁山,神仙水,任天堂和千里香。光听这名字就古里古怪的,完全不符合洪门的规矩。 而袁燕倏这个人呢,他却是越来越捉摸不透也越来越高深莫测了。 他俩认识之前,红旗五哥倒是知道NYU有他这么一号人物,不过就是个纨绔子弟,还是个没啥钱的纨绔子弟。 可是他们见面之后的短短三个月里面,这位袁二爷可是带给他太多的惊喜和惊奇,就这么一个人在纽约掀起了好几阵的波浪。 一开始他这么一个留学生突然成了华尔街BOOOOOOM案的嫌犯,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和贝克家族、还有共和党搭上了关系,居然无罪脱身。 光凭这件事情就知道此人的不凡了。当时李杰还以为袁燕倏不管是不是涉及那个惊天大案,仅仅因为华人这个身份十有**就会被当成替罪羊,没料到他还有那么逆天的关系和背景,连NYPD和BOI都奈何他不得。 接下来他又是写又是发政论,成了一位真正的文化人。他还“发掘”了一位赛里斯神医,这位神医竟然成了华尔街大亨,纽约人寿总裁,大律师等等大人物的医生! 而这位袁二爷也给自己和洪门带来不少好处,百岁山牌五加皮和盗版书这两样生意规模不大,赚头却足得很,不但解决了安良堂闲散人员的就业问题,也让他们夫妇小小地捞上了那么一笔。 要知道别看这位红旗大五哥表面风光,深得龙头大佬司徒美堂的信任,出任安良堂外管事这个紧要职守。实际上,他这么一个河南人在广东人扎堆的洪门里面地位十分尴尬,手下不少,却没有什么嫡系,看不惯要把他赶下去的人多了去了,也就身为金凤四姐的老婆和自己是一条心。 可是袁二爷给他开辟的财路,一下子就让红旗老五成了真正的大五哥,地位一下子就变得固若金汤。任天堂圣贤也确实够义气,除了他之外其他人一概不认。那些带着重礼的说客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好吧,其实我们的袁大师根本懒得和帮派人物打交道来着,一听这帮人说的的“卵鲜僧”和“几母鸡”还有“丢你老母”,他胃口都倒了更别说谈事情了。 大概因为大师球的熏陶,还是河南话听着“中”啊。 如此说来,这位圣贤二爷还真是一个人物! 只是就像他说的那样,难道自己就甘心终老在这万里之外的异国番邦吗?难道自己就不回去报仇雪恨重振家声了吗? “嘀……” 车内三人身形一晃,就听洪门司机向着窗外另一辆车高声骂道:“丢你老母!扑街仔会不会开车啊?” “嘀……” “丢你老母!扑街仔赶着去投胎啊。” 另一位洪门弟子也向着车窗外骂了一句,他回过头来向司机问道:“祥子,你横不横啊?!” “册那,刚刚吓杀特阿拉了。落雪天侬一定要careful!开得slow一点好伐。” 下雪天的路确实比较难开,再加上骆普祥又不是老司机,所以刚才为了和后面一辆车争道,差点撞在路边的街灯上。 他们三位也穿着正式的晚礼服,而此行的目的当然也是民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就像袁大总统说的,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老子当然行的啦,你们两个小娘养的别这么啰嗦就行了!” 话说当司机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性格,有好多文质彬彬的绅士淑女一摸方向盘一踩油门立马变身为粗口不断的路怒症患者。本来还有点分寸的骆普祥,现在居然连“小娘养的”这种话都说出口了。 陆衍马上冷声抗议道:“丢你个老母,什么小娘养的?我老母是续弦!” 杨经邦也很不高兴地反驳道:“阿拉老娘后来扶正了啊,是legalwife。侬个能讲,阿拉friend就做不下去了啊!” 骆驼祥子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小娘养的”在这个年头可不是一句单纯的吐槽,而是一句非常刻毒的讥刺。尤其对六指琴魔和小杨生煎这种并非正宗嫡子的男丁来说。 就像他们说的那样,陆衍的母亲是他父亲的第二任妻子,而杨经邦的母亲是从小妾升格为正妻的,所以对此非常敏感,听了反应肯定很大。 他立马讪笑着道歉:“两位大佬,兄弟这张破嘴你们也是知道的,就是没个把门的。冒犯了你们两位是我的错,改天请你们吃大餐赔罪……” 这两位还是面色不虞地一言不发,骆普祥只好自黑道:“嗨,兄弟我虽然是嫡子,可是老子娘已经过世这么多年了。论起和老头子的关系,我还不如你们两位呢!” 其实这三位在各自家里的地位都有些尴尬。他们和袁燕倏不一样,不是正儿八经的嫡长子,在继承家产这件事情上本来就有着先天的劣势。而他们还有大了好几岁的哥哥们,这些兄长早就参与家中的生意,并且已经占据了关键的位置。 也就是说,他们三位的老爷子百年之后,他们的处境就有点不太妙了。当然除非他们特别会败家,这辈子肯定是吃喝不愁的,可是眼睁睁地看着偌大的家产进了兄长们的口袋,这份失落感实在太大了啊。 所以被他这么一说,其他两位也想起了自己的心事,车内一时安静了下来。 骆驼祥子发现自己好像又说错话了,只好强行转移话题道:“两位大佬,你们那件事情办了吗?” “什么事情?” 骆普祥解释道:“就是袁大总统说的赛里斯投资公司的事情,五千美金的股份你们交没交了啊?” “你交了?” 他很痛快地答道:“我交了。” “嗯……” 广东人和上海人对视一眼,再次陷入了沉默之中。 只听天津人大大咧咧地说道:“要我说,你们还是交了吧。看袁大总统的意思,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五千美金也不算多啦,你们要是钱不凑手,兄弟我还是能帮衬一把的呢。” 陆衍冷哼道:“祥子,你现在是144麻将俱乐部主席,花个五千美金那也算值得。我们两个的五千美金算什么?” 杨经邦闻言也点了点头。 他们两个对这件事情还真有点吃味呢。因为这几天这两位陶朱子弟观察下来,麻将真的有可能风行纽约甚至全美国,那么到时候这个麻将俱乐部主席就不是现在这样玩笑一样的职位了,而是既有面子又有里子的大优缺。这要说他们心里没点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啦。 “你们这就不知道啦。”骆驼祥子微带得意地道,“袁大总统接下来要搞的可是……” 他腾出一只手比了一个八的手势。其他两人吃了一惊,异口同声地奇道:“军火?!你怎么知道的?” 骆普祥坦白道:“这不是他找过家叔了吗,想通过我们骆家搭上北平的关系。” “那他哪里来得军火?” “咦,你们这都不晓得?”骆驼祥子反问道,“他现在不是搭上德国人了吗?” “我明白了!” 天津人回道:“对啊。袁大总统可是说了,赛里斯投资公司会全部投到军火生意当中。这要是真的成了,我们的五千美金翻个几倍那根本不成问题。” 广东人和上海人闻言也在心里暗暗点了点头。作为商业世家出来的人,再纨绔那也知道军火走私能带来多么庞大的利润。 现在的问题就是,袁大总统靠不靠谱呢? 六指琴魔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道:“你们觉不觉得有点古怪啊。袁大总统自从上次在华尔街摔了一跤之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小杨生煎一拍大腿道:“阿拉也想个能讲,伊居然真的写paper,还真的写了好几本novle,各实在太奇怪了。” 骆驼祥子有点心有余悸地问道:“我说……你们还记不记得那个晚上?” ……………… 第一卷进入尾声,所以要收束一下情节线。404大神保佑,让我写完第一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