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中正一式(二更)
<>威妥玛找到通州的时候,果兴阿挺悠闲的在抽烟喝茶。.org雅文吧文煜反水之后,固安的通路就打开了,各类物资都有了补给,又有了天津这个港口,果兴阿已经后顾无忧。现在就算奕欣迁都抗战,果兴阿也不怕了,打个十年八年的对他来说都不是事,所以他也没什么好急的。 现在急的是肃顺和文煜,他俩急也不是因为战事,而是因为文祥。果兴阿在上伪造了文祥的签字之后,文祥就绝食了,他要以死明志,在自己的名字里再加一个天字,他要当文天祥。好容易逮住文祥这么有影响力的人物,肃顺和文煜当然舍不得他饿死了,所以就开始了没日没夜的劝说,希望文祥能够吃口东西。果兴阿可没兴趣,他觉得肃顺和文煜的劝说,简直就是一种酷刑,这没完没了的嘚啵嘚,文祥不饿死,也早晚被他俩给烦死。 相比文祥,瑞麟就配合的多。虽然瑞麟也声称绝不附逆,但是乖乖的交代了他麾下的各部构成,还把各级军官都给指认了出来,给果兴阿整编这些降兵,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然后小老头就开始一顿一碗炸酱面的生活,吃的美着呢!偶尔心情好了,还会自己点菜,过得比果兴阿都逍遥。 俘虏里的吉林和黑龙江籍战俘,被果兴阿以黑龙江、吉林将军的名义收编了,全都送回固安接受整编教育,以及军事训练。他们原本的组织就非常散乱,果兴阿相信以固安军强大的政工队伍,摆平他们还是很容易的。而且这帮家伙没有任何的抵触情绪,关外旗兵还是很淳朴的,强者为尊,他们遵守的就是丛林法则。果兴阿和固安军,厉害的像神仙一样,他们自然乐于加入。最关键的一点,固安军的待遇比他们原来好多了,有吃有喝还发饷,这不正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生活嘛!因为这个事,还出现了意外情况,个别奉天籍的关外旗兵也想往这堆里混,被甄别出来了,还有点闹事的趋势。虽然被固安军的刺刀和枪口给压制了下去,这帮穷疯的旗兵,也开始了静坐抗议,他们也投诚了,他们也要当固安军。 剩下的俘虏,果兴阿也没准备虐待他们,让各级军官都在上签了名,算是纳了投名状,便让他们自行安顿了。这帮人现在算是附逆了,签了名就没有回头路,也不怕他们再作乱。而且固安军把他们的胆都吓破了,让他们闹他们也不敢,何况果兴阿偷摸还派了两个营看着他们。这些人打仗是不行,但是人数不少,还可以壮壮声势,把他们带到北京城下去吓唬人也是不错的。而且北京城那么高大,让这帮人攻城的时候当炮灰也挺好。他们都是自己带了军粮的,又不用果兴阿养活,何乐而不为呢! 威妥玛找果兴阿要枪,果兴阿非常干脆的就给了,而且特别的够意思。.org雅文吧因为固安兵工厂施耐德步枪的存货不够,果兴阿直接缴了自己麾下两个团的械,完全不顾自己正在和中央政府作战,把威妥玛感动的眼泪哗哗的。当然如果威妥玛知道为什么兵工厂的存货会不够,果兴阿又为什么会拿现役的枪械给他,他一定会在上帝面前祈祷,让撒旦一道天雷劈了果兴阿。 施耐德式步枪在固安兵工厂已经停产大半年了,因为果兴阿非常看不上他自己千辛万苦搞出来的施耐德步枪。在果兴阿的眼里,施耐德步枪就是为了应急、省钱,搞出来的怪胎,百分百的残次品。虽然固安军的施耐德步枪从来没出过事,但是因为前世影视作品的影响,每次果兴阿只要看见士兵开枪,都会担心枪机会发生漏气的情况,害怕有士兵会因为枪械质量问题,被尾气灼瞎双眼。 所以在承德闲着没事的时候,果兴阿就开始研究固安军的新式步枪计划。AK绝对是最好的,但是兵工厂现在别说生产AK,连自动步枪巨大的弹药消耗都绝对承受不了,再好的枪没有弹药也是白搭。半自动步枪,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根本无法上马,所以果兴阿最后选择了栓动步枪。最好的栓动步枪自然是*K,但是这宝贝枪管比较短,满足不了固安军的实际战斗需要。思来想去,果兴阿觉得还是中国人自己改进过的中正式步枪,更符合固安军的实际情况,也更适合东方人的体形。不过因为太喜欢*K,果兴阿还是把98K的下弯式的拉机柄等元素,也揉到了他的新枪里。他的新枪以中正式步枪为模板,同时吸收了98K的优点,让他自己觉得非常满意。不过他画好了图纸,计算好了料表,发给兵工厂之后,兵工厂给他的答复却是做不了。 果兴阿自己可以想一出是一出,但是兵工厂的实际情况无法回避。首先兵工厂虽然能够生产无烟*,但是因为之前需用的地方不多,所以一直没有扩大生产规模,现在果兴阿要全军换装无烟*械,兵工厂根本供应不了足够的弹药。其次虽然兵工厂已经能够按照果兴阿的图纸生产精密零件,但是旋转后拉枪机式枪械这种东西,兵工厂还从来没有过类似的经验,果兴阿一下子搞这么复杂,兵工厂完全做不出来。 了解到了兵工厂的实际情况以后,果兴阿只能大踏步的后退,按照历史的规律,在记忆了找出了施耐德的下一代步枪。果兴阿别的不懂,但是武器可是他的强项,脑海里一搜索,就找出了好几种方案。 第一个被排除的就是在美国南北战争和日本内战时,大显神威的斯班瑟七连发步枪。这玩意儿在枪械发展上几乎走进了死胡同,而且只能打小口径子弹,威力小不说,装弹也特别繁琐。因为枪体短小,还几乎不能拼刺刀,完全不符合实际需要。第二种是亨利-温彻斯特十三连发,这玩意儿和斯班瑟七连发步枪,几乎是一回事,而且造价更高,打猎还行,上战场根本不合适。再有是伯丹步枪,这东西可靠性很好,结构也比较简单,但是真心不适合中国人。伯丹步枪与老毛子的大部分东西一样,质量上很皮实,但是用起来很费劲,也就是传说中的“脚蹬式”步枪,果兴阿可不想自找麻烦。 美国还有个雷明顿1867,枪是好枪,历史上李鸿章还大力仿造过。但是雷明顿就是不走寻常路,别人都是后拉栓动,他偏偏是滚动闭锁式,子弹也是很膈应人的边缘式底火。兵工厂的技术人员都是半路出家,他们做什么都需要经验的积累,雷明顿不能提供任何有意义的经验,所以也被果兴阿放弃了。 英国还有个马蒂尼-亨利步枪,采用的是下降闭锁式。这把名枪陪着大英帝国打了小半个世纪,战功赫赫,但是也有和雷明顿一样的问题,有点非主流的意思。而且这枪口径大,后坐力太猛,像中国的南方人的体形都用不了。虽然果兴阿麾下多是粗胳膊大腿的北方大汉,但是把自己肩膀弄得生疼,也是犯不上。 然后还有哈乞开司步枪,这枪据说不错,但是属于稀有古董,前世果兴阿根本就是听说过,根本没弄到过它的相关资料。好是好,但果兴阿就知道个名,再好也做不出来。而且这玩意儿会这么稀少,也充分说明了,它并不实用。 剩下的最后两个选项,一个是毛瑟1871,一个是夏塞波步枪。夏塞波步枪无疑是外观最漂亮,性能最好的,而且有了固安军的定装弹药,性能还会有所提升。但是出于某种潜意识里的个人喜好,果兴阿更倾向于毛瑟。 毛瑟步枪最早定型的67式和69式,都有较大设计缺陷,1871型不过是较稳定的一型,也不是完美的。仅就性能来说,在和它同时代的步枪里,并不算佳作,样子也不怎么好看。但是果兴阿出于中国人对毛瑟的钟情,还是更偏爱毛瑟一些。 最后实在下不了决心的果兴阿,把毛瑟和夏塞波的图纸和料表,都发回了兵工厂,想让兵工厂看看到底能做出那个来。兵工厂研究实验之后的结果,却给了果兴阿一个意外之喜,三种图纸他们那种也没做出来,但是他们搞了个混合体出来。再做了一定的适应性改动之后,枪体主要是用的夏塞波,枪机却用了果兴阿最偏爱的*K,子弹用的是毛瑟1871的*子弹。 做出来的新型步枪,全长一百三十点五厘米,枪管长度七十九点五厘米,重约四点六千克,口径十一毫米,初速四百二十米/秒,有效射程八百米。因为使用了毛瑟步枪子弹,威力十足,也没有了弹头变形的问题。同时完美继承了毛瑟枪机的特点,不但有*k下弯式的拉机柄等元素,枪机性能也十分优异。前推拉机柄关闭弹膛时击针即处于待击状态,机头上安装有抽壳钩,枪机关闭弹膛时,抽壳钩能自动抱住弹壳底缘。枪机与机匣采用螺旋面配合,在枪机开锁过程中有了预抽壳动作,可靠性很强。设置有手动保险,cao作安全性高。 鱼与熊掌可以兼得,果兴阿也没废话了,当即决定量产,全面换装全军。之所以换装这个并不完美的枪械,一是为了让兵工厂练练手,积累下宝贵的经验。二是因为果兴阿看见施耐德就担心士兵的眼睛,他实在忍不了了。 不过兵工厂开始量产自家全新的“中正一式”步枪时,英国人的订单还没生产完。不过果兴阿也有办法,兵工厂虽然停产了施耐德,但是他手里有啊!等新枪生产出来了,果兴阿把部队换装下来的旧枪给英国佬就是了。 果兴阿可不是个良心卖家,他完全学习了北方强邻的风格,自己用的武器都是“人版”的,出口时就变成了“猴版”的。虽然果兴阿没在武器设计和质量上做手脚,但是他也要抽条的。他卖给英国人的枪和图纸,都与固安军使用的别无二致,但是子弹上他就藏私了。固安军使用的都是冲压弹壳的金属定装弹药,但他卖给英国人的都是亚麻布卷制弹药。至于英国人使用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弹药问题导致漏气,就不是果兴阿该考虑的了。 果兴阿当初卖枪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自己新枪换代的打算。这次全面换装之后,他手里的施耐德还有剩余,他也没准备留起来当纪念,而是要卖给曾国藩和李鸿章的。他将来到了东北,粮食还得现种,工业还得发展,当然得指望卖军火赚钱。曾国藩和李鸿章就是俩军火控,国际上出名的买家,与其让他们被洋鬼子忽悠,还不如便宜自己。这批施耐德就是打开局面的先行者,加特林机枪、阿姆斯特朗炮之类的,果兴阿是都准备卖的,当然前提得是果兴阿自己装备上了98k和马克沁之后。 兵工厂加班加点的生产了大半年,换装的枪已经生产出来了,暂时还没换装,是因为还在做最后的调试。果兴阿趴在通州迟迟没动,就是在等这批枪,他要试试这批枪的实战效果。 威妥玛的感动还有一点多余,果兴阿虽然下了自己两个团的枪,但这两个团可不是主力团,一个是炮兵团,一个是辎重团。这两个团能用枪的时候极少,虽然每人都背着一杆,其实完全就是摆设,果兴阿才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呢! 果兴阿在通州等到了十月十五日,新枪终于到了。全军换装了之后,负责运输枪支的喜寿,还给果兴阿带来了阿克敦的口信,胜保的大军到了。果兴阿刚想骂阿克敦延误军情,喜寿就做出了解释,胜保都到了四五天了,一直趴在固安军防线外二十里一动不动,阿克敦是实在想不明白,才给果兴阿报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