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难不死
该死! 纳尔逊暗恼的低吼了声,显现出不甘的情绪。 因为他知道,随着对方这么一声尖叫,他仗着夜色和错落的建筑所建立的小优势,顿时当然无存。 他和老板,终于暴露在了敌人的面前。 但可以说,纳尔逊仅仅靠着躲藏绕了敌人将近二十分钟,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战果了。 就好比小朋友一起捉迷藏,在规定的区域内,你既要保证不能移动的太快,又要保证在二十多人网格式的搜查中不被发现,实在堪称一件难事。 如果将纳尔逊所进行的逃亡,放在反恐精英或者侠盗猎车这类游戏中的话,那难度一定是地狱级别。 因为,纳尔逊面对的不是已经被设定好程序的npc,而是二十多个想法各异的人! 而既然他们现在暴露了,就意味着,真枪真刀开干的时刻,即将就要到来了。 在听到身后声音的一刹那,纳尔逊就反应极快的在原地转了个身,一下子掏出了别在腰间的勃朗宁手枪。 感谢胡继南对他孜孜不倦的射击训练,要不然,他可连怎么握枪都不会。 但此时此刻,他已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而是经过了血与火的成长。 就当站在路灯下的金发青年打算呼朋唤友之时,纳尔逊悄然间便扣下了扳机,而后迅速再一上膛,又一次扣动。 噗! 砰! 前后两道刺耳的声音响起,随之而出现的,是一片黑暗。 金发青年头顶的路灯灯泡,被纳尔逊极为精准的打碎,落了一地的碎片。 而高呼的金发青年,此时却已倒在了血泊之中,完全丧失了再次高喊的能力。 脸色苍白的老板,一时间皱起了眉,担心道: “你不会把人杀了吧?” 纳尔逊此时的面色很冷酷,淡淡道: “不要紧,我没打中他要害,只要救护车来的及时,在床上躺三个月后,他依旧会活蹦乱跳的” 他作出的解释,让老板稍微放下了心。 但纳尔逊却并未有半分轻松之意。 因为他知道,原本被分散开的敌人们,一定会听到金发青年的吼叫以及枪声。 他们不会再在别处瞎转悠,而是会一窝蜂的都向餐馆南边奔来,形成一张更加紧密的网— 一张妄图将纳尔逊和老板绞死的网。 但纳尔逊岂会让对方如愿? 他虽然还很年轻,但到目前为止,还从没有说在哪件事上失败过。 今夜他既然决定要救老板一命,那么,对方就要有面对一个劲敌的准备—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他四下打量了一下,听着由远至近的脚步声,低声道: “走吧,我们要在他们的网围好之前,杀出去!” 平常人这一生,能高调地霸气外漏的机会,其实很少。 所以,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把一件事吹上几年甚至一辈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曾在某件事上大出风头,曾经很牛逼过。 而对此时行色匆匆,穿梭在街角的纳尔逊来说,现在他所做的,可以算作一件极为牛逼的事— 以一人对几十人而不落下风,甚至还把对方干掉了十多个! 这绝对是一件可以吹嘘一辈子的经历。 但纳尔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这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