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混沌死
县与郡相同之处在于都设于边境,管理比普通封邑严格;不同之处则在于,设县的楚国由外向内攻伐,是以县内本就有邑;设郡的晋国南面是黄河,只能由内向外征伐,所以郡内的邑很少甚至没有,只能招徕散民。 楚国之县,多是灭国之后迁其公室而设,虽迁其公室,可国内仍有旁支宗族,各种势力盘根错节,因而委任的县尹一般都循其旧制;晋国之郡,招徕的全是散民,防备的则是北狄,不得不行军法。散民无宗无族,对军法无法抗拒,故军法得立。 有军法管制的郡,自然会有军法管制的县。由郡而县、逐步推广,最终变成了秦国的郡县制。楚县因袭旧制,县内封建之制犹存,并不像晋秦郡县那样直属中央,因此当下楚国给熊荆的感觉犹如清末清廷——八旗兵蒙古兵已不能战,朝廷能依靠只能是地方士绅办的团练。团练几经鏖战终成强军,士绅们也一个个变成封疆大吏。 这些人不是不能杀,但杀了国必乱。距离秦国灭赵灭魏攻楚还有多久?熊荆此前的计划表是十年,但从嫪毐未死吕不韦先行去职这件事情上来看,恐怕时间得调整成八年。 八年能干什么?不说转炉炼钢这么短时间未必能成,就是各县各邑大练长枪阵,建立近代军队的士官、军官体制也可能来不及。什么天命、什么民心、什么礼法……,战争如果输了,一切都得完蛋。 “完蛋,就是完蛋!”拜别想摄政的母后,熊荆独自回到正寝。苦思之后他没召别人,只召了太傅宋玉。 “拜见大王。”宋玉来了才知道大王只召见自己一人。 “大傅免礼。”熊荆请宋玉坐下,张了好几次嘴也不知如何开头,到最后他不得不架空一下,问道:“请问大傅,若秦国十年后灭了赵、灭了韩、灭了魏,又要亡我楚国,眼下我国国内该当如何?变法图强否、偱旧制不变否?” 当下楚国面临许多大事,可任何一件大事都没有这件事情大。宋玉闻之一怔,半响也没有答话,待熊荆再喊他,他才叹道:“天命如此,我人奈何!” “大傅请细说。”三个太傅,两个都是要变法的,唯宋玉态度未明。 “请问大王,与暴秦战,所为何事?”宋玉问道。他是三朝老臣,年纪已老,长叹之后脸上一片淡然,波澜不惊。 “所为何事?!”熊荆诧异。“我楚军与暴秦战自然是为了存社稷、护庶民、卫国土,大傅对此有异议?父王将楚国托付于我,我自然不能让其为秦所灭。” “大王所言皆是,大王英武聪慧,却秦师复楚地,先王黄泉有灵,自当含笑。然,”宋玉又叹了口气。“于万民而言,此等人不需存社稷、不需护庶民、亦不需卫国土,其又所为何事?” “万民?”熊荆若有所悟。他说的理由只是他一国之王的理由,但他的理由却不是民众的理由。民众没有社稷可存,子女只要遵守秦法,也不会遭到杀戮,国土更是没有——百亩田地如果经营的不好,说不定还要破产。我为社稷而战,那些庶民为什么而战? “大王曾于阵前对我楚军士卒言:‘秦,虎狼之国,褚衣塞道,刑者遍野,天下人皆不愿为秦民,故韩民奔赵、蜀人逃楚……’” 清水河之战,熊荆誓师之语传遍天下。一国之王,居然誓与士卒并肩作战、同生共死,楚人闻之莫不感动流涕,天下人闻之也是敬佩不已,再不以为熊荆是未龀之王。 “……变法即于我楚国遍行秦国之法,既如此,当日士卒为何而战?”宋玉之言极为尖锐,熊荆的心当即被洞穿一半,是想变法的那一半。 “可不变法何以强国?”熊荆问道,这才是他今日要问的问题。 宋玉又不言语了。阻止秦国有内外两策:一是已经实行多次的合纵,可信陵君、春申君已逝,天下再无合纵之人,便是春申君,上次合纵也已失败告终;二则是以一国之力抗拒秦国,但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小。秦国真要灭了赵国、韩国、魏国,辖下丁口近十倍于楚国,楚军再强,也不可能一个人打十个人。 “请问大王,东洲远否?”宋玉一揖之后问道。 “东洲三万里不止。”熊荆一笑,笑的很苦,宋玉所说的办法他以前也想过。“若要我楚国之民尽迁于东洲,非数十年上百年不能办到。” “众人皆知,秦制乃晋制,晋国自文公起而霸天下,直至三分仅两百八十七年。”宋玉熟读史书,晋国和楚国又数百年征战,他记得很熟。“时至今日,有魏人称己为晋人乎?有韩人称己为晋人乎?有赵人称己为晋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