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凤求凰(完)
陈浩在床边守了朝歌一夜,当天空的颜色已经渐渐被烟色掩盖,一轮明月悄悄的挂在树梢上。 “先生,先生,春喜已经准备好晚饭了。你们要是不是先吃,还是等孟公……”春喜在外面拍打着门扉,小声询问着、 “你等等,随后我和朝歌一同去!” 陈浩站在烟暗的屋子里,借着月光望着朝歌还昏睡的脸颊。轻声:“朝歌,醒醒该吃饭了!” 朝歌依旧紧闭着双眼,没有丝毫反应! 陈浩上前推了推朝歌,手刚刚碰触朝歌时候,被一阵刺骨的寒意惊的缩了手。 怎么会这样,朝歌浑身上下一片冰凉。 试探的用手察看朝歌鼻息。 这一试可好,朝歌已经鼻息全无,浑身冰凉僵硬,根本死去多时。 陈浩凝视着朝歌尸体,一下子怔住了,他仿佛又回忆起,不久之前,朝歌**着双脚来他的店铺说要买双草鞋的少年。 而今,才过了多久,朝歌就变成一个冰冷的尸体! “朝歌!这一次,是不是我害了你!” 陈浩有些悲伤,又有些绝望。 若不是他给朝歌十两黄金,朝歌说不定早就坚持不下去回家了。 而不是现在一样……变成一具尸体。 夜色的风带着nongnong的悲伤吹过陈浩的耳边。 陈浩想起,朝歌生前最后说的话。 请把我十两黄金带给婉君,然后为我准备一封休书,告诉婉君,我在京城已经又有相好,我要休妻。 婉君还年轻,还可以找个好人家,不然以婉君性子,知道他死了,一定会为朝歌守一辈子寡! 朝歌,你放心,你托付的事情,我陈浩一定办到! ……、 在楼下已经准备好饭菜的春喜,等了许久都不见楼上下人来,浑然不知道此时楼上已经空无一人。 自由陈浩留下的三百两白银。 银子是陈浩留个春喜的,孟公已经去世,作为孟公的书童,伴随着孟公的死亡变得无依无靠。 三百两银子足以让春喜平平安安,好吃好喝过完一辈子了。 也不枉他照顾他们这些日子。 陈浩抱着朝歌的尸体从后窗跳下。 踏着夜色寒风,驾驭着孟公的马车向着朝歌家乡奔去。 “朝歌,我带你回家!” …… 家开始的地方就是故乡,故乡是每个游子的最开始的地方。 婉君已经泡好了酒米,经过一天发酵后就可以去市面上买,朝歌已经走了三个月,还没有听到半点消失。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好不好。 南城实在离天城太远了,根本无法打探什么消息。 婉君一边担心着一边开始做着手边的活。 自己已经不是富家小姐,很多针线的活都需要自己做。 浑身上下都穿着补丁衣服,这里破了用布头补补,那里破了再用布头修修。 反正时间久了,自己身上已经有三十七块补丁。 望着铜镜中女子,婉君有些觉得好笑。 自己现在哪里还是南城第一美人,陶婉君呢。 和乡下农妇一点没有区别。 婉君又看自己手,自己手原来了如白脂玉一般芊芊细手,而现在上面有好几个地方磨成碱子。双手变成粗糙不堪。 已经不是原来弹琴的手了。 可婉君不在乎,……有朝歌在,日子再难也是甜的。 “嘎嘎!”老旧的木板门被人大力推开,发出悲鸣的叫声。 婉君一抬头,发现自己娘亲陶夫人就站在不远处。 她一身华服,浑身珠光宝气与这个有些简陋显得格格不入! 陶夫人一脸嫌弃看着房顶墙角处还有蜘蛛结网和寒酸陋室,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婉君,这就是你背离父母,追逐的爱情吗,你看看你现在活成什么样子!” 正在缝补衣服的婉君听母亲这样指着,一不小心针扎进了手指。 “丝!”婉君吸允着冒血的手指,一脸淡然望着母亲:“母亲,我现在活的很好!” “你看看你现在现在样子,哪里还像一个千金大小姐!” 陶夫人有些恨铁不成钢,从丫鬟哪里得知,婉君现在过得很不好,浑身衣服满是补丁,没有一块好料子。 女儿到底是娘身上掉下来的rou,她……一个做母亲的怎么能看女儿吃苦:“婉君,和娘回家吧,再让你父亲说门好亲事,这里根本不是你这个大小姐应该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