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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75-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75-1

    海域使用权的根本性质与等级序列

    一、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亦称海域用益物权、海域利用权,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对国家所有的、或者是对国际所有并且中国有权开发利用的特定海域具有排他性的使用权的总称,是一种极其重要、极为特殊的用益物权之一。

    其是自然资源型用益物权、特许使用权的一个重要门类,在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者确认、保护、行使、限制等方面主要由制度物权法规范与调整,普通物权法的规范与调整是为补充部分。但有些海域使用权项目不能设定抵押权,更不能设定质权、留置权,故在《物权法》中未将海域使用权列入担保物权篇目之中。

    广义上的土地所有权方面,海域是唯一没有实行土地所有权二元的物权类型,尽管绝大多数海域是靠近农村地区。《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条明确了海域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根本原则,与宪法规定的水流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宗旨相吻合,符合马克思主义土地国有化原理。海洋亦称“蓝色国土”,在人类文明史上和经济发展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依据本法第46条的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法人所有。国家法人是法定的海域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即专属所有权主体。

    2001年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法》标志着正式建立了海域使用权制度。虽然该法法没有启用“海域用益物权”概念,物权法沿用了“海域使用权”概念,但学过物权法后我们就知道了这两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和互换的。

    法律意义上的海域,是指国家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范围从海岸线开始到领海外部界线为止。物权意义上的海域,是指包含法律意义上的海域和商业意义上的海域。商业意义上的海域,还包括海洋专属经济区、国家可管辖区和在国际公海上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等海洋区域等权利。

    海域使用权的一般特点是:

    1.一般为特许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是很排外的一类身份式物权,一般授予本国的单位与个人。取得各种海域使用权需经国家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特许经营许可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行使海域使用权。

    2.自然资源型用益物权。海域资源是最为复杂多样化的自然资源,由水流水体资源派生出渔业资源、港口与航运或造船资源、旅游资源、海水盐业资源和海洋科研资源,由海滩派生出海水养殖资源,由海洋底土派生出矿产资源和海洋科研资源等等。故全部的海域使用权均为自然资源型用益物权。

    3.多种形式或者可套装的特种使用权。养殖用海、拆船用海、旅游娱乐用海、盐业矿业用海、公益事业用海、港口修建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之类的海域使用权,呈现多样化,有的是套装的特种使用权。

    4.具有本位的和拓展的海域使用权。一般而论,单位与个人在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取得的海域使用权为本位型海域使用权,在此之外的海洋或者公海上取得的海域使用权为拓展型海域使用权。前者是狭义的、后者是广义的海域使用权。

    5.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关系的配置很特殊。一般而论,专属所有权是固化的权利,是不下放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但国家的海域所有权却例外。为了加强海洋管理和海域管辖,国家法人是法定的海域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即专属所有权主体。为了调动一切力量大力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海岸上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有制和合有制或者其他权利人均可以参与申请海域使用权。所有权的专权专个够,对于用益物权的放权也放个够,这种物权关系的配置方法是独一无二的。

    6.行使不当容易引起国际争端。其他的资源利用权、使用权全部是在国土境内设立与行使的,这是一种格式化封闭式的用益物权。但海域使用权是在国土境外设立与行使的,有些海域与海岛至今仍然存在国际争端,特别是在南海、东海至今仍然有大面积的海域争端,这是指本位型海域使用权争端。倘若是拓展型海域使用权争端,则情势更加复杂。由此可见,所谓海域使用权得来不易,维护也很不容易,需要强大的国防、强大的海军、强大的海监和强大的外交实力来争取和平与维护权利。

    二、根本性质与等级序列

    1.根本性质

    海域使用权的根本性质,是中国海域主权兼海域所有权国有化条件下的利用权、作用权与各个等级的海域使用权,统称“海域使用权”。

    本条款“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之规定,是专指用益物权性质的海域使用权,也是特许用益物权、特许使用权对象的一个最重要和最开放的门类。为了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中国海域的海洋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向广茅的蓝色领土进军,国家不惜一切代价向各种相关的单位与个人下放海域使用权,形成了“最纯洁的所有权 最开放的使用权”的两头尖物权组合关系。

    中国的海域使用权,由此形成了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国家海域制度信托专属所有权、国家海域专控所有权、海域用益物权、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海域用益权、海域单一使用权等若干等级。其中,海域用益物权、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是本条款规定的重点对象。

    《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条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和个人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二是招标竞争取得;三是拍卖竞争取得。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的申请被批准或者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批准用海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权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属于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海的,由地方人民政府造册,向海域使用权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继承。

    海域使用权,是广义的和笼统的物权概念,甚至于存在国家主权概念。根据海域的用途划分,海域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分别为:养殖用海15年;拆船用海20年;旅游、娱乐用海25年;盐业、矿业用海30年;公益事业用海40年;港口、修建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50年。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有偿使用海域的,即行使海域用益物权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权,从传统对象发展到当代对象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海洋油气田和其他海洋矿藏资源的勘探开发,昭示着特种海域使用权身价百倍。海洋渔业也从传统作业形式向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甚至于远洋作业形式转变,改善了国民的饮食生活,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渔民的年收入。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沿海地区支柱型经济体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重逐年提高。

    海域使用权的保护机制,来自国际保护机制和国内保护机制的有机统一。其适用法律工具,有国际海洋公约法和国内的特别法、普通法三大法律工具。其中,需要了解的核心内容是海域使用权的性质、用途及其权利构成状态。

    2.等级序列

    常规等级序列是:(1)所有权型海域使用权;(2)专属用益物权型海域使用权;(3)用益物权型海域使用权;(4)用益权型海域使用权;(5)单一海域使用权。

    非常规等级序列是:(1)制度信托所有权、制度信托用益物权、制度信托专属用益物权、制度信托用益权、制度信托单一海域使用权;(2)一般信托用益物权、一般信托用益权。

    均具有不同性质、不同等级、不同形态和不同标的物的海域使用权。

    制度信托型各个等级的海域使用权,出托人是国家法人或者说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人,受托人是国家主管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制度信托的成分,是由国家的海域主权与国家的财产所有权两个部分组成的,体现了国家主权保护和国家财产所有权保护之两个方面的同一保护机制及其规律性,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客观存在与现实制度。它们由特殊的专门法、特别法等制度物权法规范与执行,制度信托的法律效力优于普通信托的法律效力。

    国家海域所有权是通过制度信托所有权来完成全部的历史使命的。传统物权法理论不重视制度信托所有权,并没有将他们的物权关系彻底弄清。国家的海域主权与国家的财产所有权是极为重要极为敏感的国家大事,一些的重大的海域使用权项目对内下放和对外开放,原则上应当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普通信托型各个等级的海域使用权,出托人是民事主体的海域用益物权人,受托人是民事主体的海域信托用益物权人。海域信托用益物权的权利应当略高于海域用益权的权利,因为海域信托用益物权人是受海域用益物权人之托来行使海域的占有、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不过是临时性质的权利。海域用益权人的权利,是对于海域行使占有、使用的权利,没有收益、也没有处分的权利。

    一般而论,中国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本身也是一种制度信托权利的经济组织。鉴于海域所有权是国家的专属所有权的事实,集体的制度信托权利有时候忽略不计,外部的与内部的物权关系是有一定区别的物权关系。

    另外一种信托型海域使用权关系,是中国海域主权主导下的“国际信托型海域使用权关系”。外国人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海域内取得海域使用权(含海域用益物权、用益权、单一使用权),首先是法律适用上的原则信托,外国使用权人只能依照中国的“海域使用管理法”来取得使用权,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地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其次是特许登记和特许取得中国海域使用权的特殊合同信托。因为中国的海域所有权是不能向任何国家及其单位、个人设定负担和变更、转移、消灭的,原则上应当对外国的使用权人加以最严格的限制与管制。

    本文创新的概念,如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国家海域专属用益物权、国家海域信托所有权、国家海域信托用益物权、海域用益权、单一海域使用权等,属于当代首创或者创新的概念。这对于了解“海域使用权”的实质,为将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促进国家主权的维护和保护各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22条

    相关名词:

    〖常规海域使用权的四大等级区分〗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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